社署4年購4個福利物業僅達標6% 孫玉菡:社福處所限制多難訂KPI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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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4年前的《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撥款200億元購置60個物業,以設立130項社福設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8日)回覆立法會議員表示,社署過去4年僅購入4個物業,共涉款約1.5億元,即僅達當年目標約6%。孫玉菡解釋,個別社福處所的限制較多,而提出放售物業的業主主要為舊區,舊樓的消防和無障礙通道等並不符合當局要求,令當局在購置福利處所上有挑戰。他強調會積極在樓市較低時,善用200億元撥款,購置更多物業,並已在本年度將預算增至7.89億元。

政府在2019年斥200億置業,以提供社福用途的場所。(資料圖片)

孫玉菡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社署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下就「購置處所以提供福利服務」項目的實際開支約1.5億元,涉及4個物業,分別位於深水埗區、中西區、東區和觀塘區,用於設立家長/親屬資源中心及自閉症人士支援中心,以及提供到校學前康復服務。換言之,勞福局在4年間僅購入4個物業,佔目標的6.7%,動用到的款項亦僅佔當局預算的0.75%。

疫情間舖價大跌 議員批政府未低位入市

經民聯議員吳永嘉批評,當局在疫情期間,工商舖價大跌下,當局仍只零星入市,質問當局有否就購置物業訂立關鍵績效指標(KPI)。孫玉菡表示,產業署接獲業主提交的物業放售建議後,會交由社署評估是否合用,而購置處所的進度,取決於市場上有否合適物業的供應,相關涉及多項不同的外在因素,都當局不宜就此訂立KPI。

社署考慮購置處所的條件包括:

.出售的處所是否有合適的消防及無障礙通道設施

.面積及位置是否符合運作需要

.附近的土地用途是否與福利用途協調

.放售價格是否在產業署參考市場價值釐定的可接受價格範圍內等

資料來源:勞福局提交立法會文件(《香港01》製圖)

孫玉菡否認政府出手低 稱放售物業多屬舊樓不達標難買入

孫玉菡又舉指,當局有意購買物業作獨立幼兒中心,惟設幼兒中心的要求是離地不超過12米、附近亦不能設娛樂場所和按摩院等與幼兒中心用途有抵觸的處所等,強調限制較多,「好多時候啱用嘅高度,佢係舊樓,好舊嘅樓嘅消防同無障礙通道又唔符合我哋嘅睇法」,令洽購物業時需要有較多磋商,包括建議業主改建等。

被問到是否當局「出手低」,致一直未能達到目標,他反駁指,產業署已就物業釐訂市價,故不認同「出手低」的說法,現時物業市場交投較淡靜,當局會利用此段時間,妥善運用已撥款的200億元購置福利物業,而當局亦已在2023/24年度,預留7.89億元推展相關工作,較早前的1.5億元多。

他又指,當局已在調查擬購置物業的清單,包括增加部份要求較少的「分處所」,並加強與市場的接觸,冀購置到更多物業,增加資源以應對社會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