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億購置福利設施計劃 社署邀全港合適業主提交放售建議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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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自去年9月底,展開購置私人處所,以提供福利設施計劃。社署今日(8日)宣布,主如在全港18區,任何一區持有可能合適及可供出售的非住宅處所,可向產業署提交放售建議,以供考慮。相關建議不設截止日期,政府有需要時,會再作分批評估。

社署表示,業主亦可繼續就早前兩批,曾公開邀請放售建議的六個地區,即油尖旺區、中西區、北區、深水埗區、灣仔區及葵青區,提交放售建議,強調已提交的放售建議,無須重新提交。至於擬購置的處所包括商業樓宇/寫字樓(核心商業區的甲級寫字樓大廈除外),或活化工廈樓宇,詳情載於產業署網站

社會福利署自去年9月底,展開購置私人處所,以提供福利設施計劃。(資料圖片)

發言人指,政府會分批評估可能合適的處所,並會首先考慮在今年3月12日或之前,經公開邀請及其他途徑接獲的放售建議,提交放售建議不設截止日期,政府有需要時會再作分批評估。

(產業署網站截圖)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去年6月批准撥款,在全港18區購置私人處所,以提供約160個福利設施,包括幼兒中心、長者日間護理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辦事處等,以助解決福利處所短缺問題。購置計劃不包括購置處所作安老院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