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返工】新蒲崗文員獲批病假仍上班 上司勸阻不果報警求助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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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持續,新蒲崗1名女文員堅持帶病上班,上司勸阻不果報警求助!警方指今日(22日)早上10時許,接獲68歲姓連男子報案,指其58歲姓潘女員工拒放病假留家休息,遂報警求助。警員接報到場,女事主願意離開公司及回家,暫列雜項處理。
《香港01》記者到事發的六合街25至27號的嘉時工廠大廈內了解,涉事公司從事塑膠機械製造業,有職員表示該女職員從事文職工作,她並非患上新型冠狀肺炎。問及女職員拒放病假的原因,有人透露:「佢有責任感!」

涉事公司位於新蒲崗工廠大廈。(黃偉民攝)

根據勞工處資料顯示,如僱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僱主須根據《僱傭條例》及有關僱傭合約給予僱員病假。另外,如僱主在僱員放取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員工,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同時僱主須支付該名員工的解僱代通知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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