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婦帶近千支私煙抵港遭海關拘捕 判囚8星期兼罰款$1500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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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昨日(8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58歲抵港女旅客,在其身上檢獲9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000元,應課稅值約3,000元。

該名旅客隨即被捕,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星期及罰款1500元。

該名58歲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星期及罰款1500元。(資料圖片)

海關表示歡迎判刑,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海關人員昨日(8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58歲抵港女旅客,在其身上檢獲9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000元,應課稅值約3,000元。(海關提供)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