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反黑工拘4人 內地女涉提供跨境代購 處方放蛇趁送貨拉人
入境事務處昨日(29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4名懷疑非法勞工。人員較早前以進行網上巡邏,鎖定多個在內地社交平台宣稱提供跨境代購服務的貼文。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社交平台上喬裝成顧客,「放蛇」向涉嫌來港非法工作的內地人,根據貼文內容查詢及預訂跨境代購及遞送服務,並於對方送貨來港時將其拘捕。行動中,入境處拘捕一名35歲的內地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
另外,於「捷足行動」中,入境處調查人員以「放蛇」方式,向11個目標按摩院展開執法行動,共拘捕1男2女(32至49)懷疑非法勞工。
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中秋節將至,入境處提醒市民購買應節用品時要提高警覺,切勿貪方便或低價而選用不明來歷的網上服務,以免誤墜法網。
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市民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3861 5000、24小時舉報熱線2824 1551、傳真2824 1166、電郵anti_crime@immd.gov.hk、或登入入境處網址www.immd.gov.hk利用「網上舉報違反入境條例罪行」表格,向入境處舉報僱用非法勞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