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大學生中電騙後反被招攬做「假公安」 警揭涉5案力保4人不失
警方偵破5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損失金額約4萬元,並力保其中4名事主不失,並於昨日(10月1日)拘捕一名由內地來港讀書的20歲男大學生,在其住所起獲假公安證、假內地檢察院公函、國家保密條款等的電子檔案。原來疑犯亦是「受害人」之一,中招一個月後反被集團招攬,送遞虛假內地公文達10多次;又自稱雲浮市的公安,在全港多處向受害人展示假公安證及文件。
而今年頭7個月,電話詐騙案佔全部詐騙案的16.7%,相關損失高達7.9億元。其中較大一宗被騙超過1,800萬元。受害人是一名76歲老翁,接獲自稱是中國東莞市教育局的官員電話,指他在網上發布詆毀香港教育的信息,結果中伏。
西區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郭愉勤稱,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警方成功鎖定一名與假冒官員詐騙集團有關的20歲男子,昨日採取行動,在其住所將他拘捕,搜獲一張虛假的公安證件,並在他的電腦中,找到虛假的內地檢察院公函及國家保密條款等的電子檔案。
據了解,被捕男子姓梁由內地來港讀書,為大學二年級生,「中招」被詐騙約一個月後,再受到詐騙集團招攬,進行詐騙任務。他牽涉的5宗案件,分別發生於今年7月至9月,他自稱為雲浮市的公安,曾在大嶼山、屯門田景邨、馬鞍山公園、大角咀櫻桃街公園等地,見過不同的受害人,並向他們展示一些假的公安證件及內地檢察院公函和保密令。
郭愉勤指,警方已經接獲其中一名受害人報案,損失金額為4萬元,並成功在另外4名受害人轉帳之前聯絡到他們,避免蒙受損失。調查顯示,被捕人曾經送遞一些虛假的內地公文的任務多達10多次。警方會繼續積極尋找剩下的受害人,令他們及早知道真相,避免他們繼續受騙。
郭愉勤續稱,案件中,騙徒會假扮為內地的公安或執法部門,訛稱受害人干犯了罪行,正被有關部門調查,並會要求受害人透過電話定時報到,或者寫自白書,在建立信任之後,就用不同的方式,去要求受害人繳交保證金,以證明清白。
同時,騙徒會親身向受害人展示虛假的公安證件,以及一些仿真的內地檢察院的公函,又會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些保密勾等,藉此博取受害人的信任,令受害人誤以為自己正被公安調查。
涉案男子已被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將於明日(3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呼籲,市民如果曾經遇上過上述自稱公安的可疑人士,請迅速致電3660-6670或者5966-3170,與西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聯絡。
商業罪案調查科反詐騙協調中心高級督察蘇傳禮稱,今年頭7個月,電話詐騙案佔全部詐騙案的16.7%,然而相關損失高達7.9億元,相當於所有詐騙案損失金額的18%。警方亦留意到,近期有不少涉案金額較大的假冒官員電話詐騙案,專門針對一些退休人士以及一些高資產淨值人士。
其中一宗涉及金額較大的假冒官員詐騙案,受害人是一名76歲的老翁,他被騙超過1,800萬元。今年8月,受害人接獲一個自稱是中國東莞市教育局的官員電話,指他在網上發布了一些抵毀香港教育的信息,因而干犯了罪案。
有人其後將電話轉駁到另一名騙徒,安排另外一位假官員,將一份所謂的保密協議,交給老翁簽署,又要求他配合調查,並且每日需要定時報到。老翁其後亦依照騙徒的指示,將戶口內的1,800萬元,存入相關的戶口,聲稱是作資金的監管。其後再指示他轉入更多的資金的時候,老翁發現有異與家人商量後,揭發騙局。
警方提醒市民,公安絕對不會以網上的形式,與市民進行任何的調查,或者要求去做任何的報到,亦不會叫市民去做任何的轉帳。如果市民遇到異常的情況,一定是假的。另外,所謂的拘捕令以及保密令,亦都是假的。最後,假特工往往都是一些受害人演變的。但假特工同樣亦會干犯相關的罪行。如果市民有任何懷疑,可以致電18222反詐騙熱線,向警方查詢。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詐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洗黑錢亦是屬嚴重的罪行,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如果有人知道或者合理地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者部分直接或者間接是從可公訴罪行得來的得益,而如繼續處理這些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可以被判處監禁14年以及罰款5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