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個多月連向葵涌荔景4公司住宅單位淋油 警查大量天眼拘29歲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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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8月12日至9月19日接獲3宗報案,指葵涌和宜合道一商場停車場內兩個公司單位、以及兩個分別位於安蔭邨和荔景邨的住宅單位,被淋潑紅油毀壞。

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今早(10月2日)聯同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在深水埗麗安邨拘捕一名姓曾(29歲)本地男子,他涉嫌「刑事毀壞」,正被扣查。人員相信被捕男子與上述3宗案件有關,並檢獲懷疑他犯案時所穿衣物。案件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繼續跟進。

警方拘捕一名29歲本地男子。(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

警方指,為確保葵青區內的社會治安,葵青警區會繼續以高姿態巡邏,以期迅速偵破案件,將不法分子緝拿歸案。警方呼籲各位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將繼續與社區維持緊密溝通,加強警民合作,攜手共同打擊罪行,並採取情報主導的策略性部署,配合軍裝便裝巡邏,不定時與其他部門展開聯合行動,防止及打擊罪案,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

警方拘捕一名29歲本地男子,並檢獲懷疑他犯案時所穿衣物。(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