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男帶620支私煙抵港遭海關拘捕 被判監逾2個月及罰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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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於10月24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41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身上及個人行李內,檢獲62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000元,應課稅值約2,000元。
該名旅客被捕,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10月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2個月零10日,以及罰款2,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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