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議會」黃振華被通緝 消息:警國安處帶走黃母到警署助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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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於7月25日懸紅通緝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香港議會」的人士,包括袁弓夷及何良懋等人,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消息指,警方國安處人員今早(6日)將黃振華的母親帶到旺角警署協助調查。至上午11時左右,黃母離開警署。

(警務處圖片)
黃振華母親(左一)離開旺角警署。(翁鈺輝攝)

黃振華於2025年2月至6月期間,聯同他人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而發動「公投」選舉,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黃於2024年12月8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16名被發出拘捕令正潛逃人士,涉及「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及「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於8月4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賦權,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16名被發出拘捕令正潛逃人士,包括何良懋、霍嘉誌等人,實施多項措施,涉及「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及「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等,大部分人士會被「撤銷特區護照等」,至於個別人士還會被「暫時罷免董事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