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內地女大學生墮騙局後遭利用 涉收錢冒認ICAC騙取$280萬被捕

撰文:黃偉民
出版:更新:

一名來港讀書的22歲內地女大學生遭詐騙集團騙取10萬元後,每次收取2000元為報酬,協助該集團騙取其他人金錢。該名女子涉嫌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共涉款280萬元,最大筆一宗騙取31萬元。她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現正被扣留調查,將會被落案起訴。

警方檢獲證物。(黃偉民攝)

西區警區刑事支援組督察黃頌軒陳述案情,指警方於1月13日下午,接獲一名22歲男子報案,指較早前接到一通聲稱是官員的來電,要求他繳交保證金,並相約在堅尼地城一帶當面交收。事主認為事件有可疑,於是報警求助。

西區警區刑事支援組督察黃頌軒。(黃偉民攝)

警方隨即展開刑事情報分析,並進行埋伏行動,同日下午在騙徒及事主約定交收期間,探員到場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前來收款的女子,並在她身上搜出一張假廉政公署職員工作證,以及假冒官員衣著等物品。

該名被捕人為22歲內地女子,報稱是來港讀書的大學生,根據初步調查顯示,她亦曾涉及同類騙案,是為其中一名受害人,被騙取10萬元,其後被騙案集團招攬,協助進行詐騙任務,每次有2000元報酬。警方相信她至少與其餘6宗發生在去年10月至12月的假冒官員騙案有關,案發地點分別在紅磡、旺角、西區、柴灣及跑馬地一帶,涉款共280萬元,最大一宗受騙金額為31萬元。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稍後將落案起訴,並將她押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騙徒往往會假扮內地公安或其他執法部門人員,訛稱受害人涉及相關罪行,並正被有關機構調查,騙徒通常會要求受害人透過電話每日開直播聊天報到或撰寫自白書以建立信任,其後再以繳交保證金證明清白為由,要求受害人交付金錢。同時騙徒或會向受害人出示偽造官員的文件,甚至要求受害人簽署保密令文件,令受害人誤以為自己被公安調查。

警方重申,內地及海外執法機關絕對不會在香港執法,亦不會要求市民提交保證金,市民如有懷疑,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或使用防騙伺服器識別。

警方亦呼籲港漂學生與校方應提高警覺,提防騙上騙的詐騙行為,騙徒往往成功誘騙受害人轉賬後,進一步慫恿受害人參加特別行動,聲稱只要完成任務就會交還保證金。

如任何人士明知對方是騙徒仍然選擇協助對方進行犯罪行為,相關人士有可能會被檢控串謀詐騙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14年。警方亦會按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向法庭申請加刑,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