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邨斬人|受傷女住戶已駁手筋 憂康復能力 房署正安排調遷
屯門大興邨上周五(23日)發生持刀傷人案,樓上樓下兩住戶疑因冷氣「倒汗水」問題積怨,樓下姓謝的戶主兩父女外出時,遭對方持菜刀斬傷,女戶主阻止時亦告受傷,場面十分驚險。當日女戶主右手前臂被割傷,經手術後已出院,但擔心日後活動能力受影響;而且一家人飽受威嚇,至今也不敢回家,要四散投宿。她直言無論是「倒汗水」問題,還是鑿穿天花都已經解決,至今也不明白對方動機。
根據法庭資料,60歲的譚姓被告正留院,案件押後至明天(29日)或他最早出院日期再訊,期間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房屋署:考慮向違法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房屋署今日(28日)回覆查詢稱,十分關注1月23日在大興邨興昌樓的傷人事件,事件發生後,署方職員即時聯絡受傷家庭作出慰問,並正為他們提供適切協助。房屋署對一切的暴力行為絕對不能接受,並予以強烈譴責 ,會嚴肅跟進在公共屋邨發生的違法暴力個案,若相關個案抵觸租約條款,會考慮向違法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施襲男子居於受傷家庭的樓上單位,去年8月15日,該租戶首次投訴樓下單位的受襲家庭因使用冷氣機而導致其單位地板出現冷凝水(俗稱倒汗水)。收投訴後,屋邨辦事處職員立即到雙方單位視察,確認冷凝水情況僅出現在樓上單位的小部分地方,而且情況並不嚴重,遂盡力協助雙方單位改善冷凝水問題。屋邨辦事處職員並為樓上租戶提供吸水毛巾及小型吸濕器,以幫助吸走地面濕氣,令冷凝水的情況有所改善。
其後,房署於8月19日接獲樓下單位租戶投訴,指樓上租戶損壞地台,令樓下單位的天花亦出現約一厘米直徑的小孔洞,租戶已報警處理。屋邨辦事處職員知悉事件後,全力配合警方調查,並協助警方在單位現場調查,同時房屋署職員亦到樓下單位向租戶作出慰問,並協助清理由孔洞跌下的小量砂礫。
由於受損小孔只有一厘米直徑,屬非常輕微損毀,而且十分容易修補,屋邨辦事處翌日便已完成修補工程,事發後,樓上租戶表現悔意,並且承諾不會再犯,屋邨辦事處職員考慮到該租戶只是一時衝動及初犯,基於情理法兼備的考慮下,決定給予一次改過機會,所以不追究樓上租戶破壞公物一事。雖然署方並沒有就破壞天花事件進一步追究,但就事件向該租戶發出警告信,並嚴肅警告租戶日後若再次違反租約規定,署方會考慮收回單位。
房署續稱,儘管冷凝水問題持續得到改善,樓上租戶仍有向屋邨辦事處作出有關投訴,每次職員都有到雙方單位了解及處理。在持續提供適切協助後,在12月初最後一次探訪中,樓上租戶向職員表示已一段時間無冷凝水問題,職員毋須再家訪他。在8至12月期間,辦事處職員合共到樓上單位進行15次家訪,期間樓上租戶一直能與職員保持正常溝通,情緒穩定,最終冷凝水問題在職員努力協助下亦得以解決。
樓下單位租戶在去年9月曾向邨辦表示懷疑受到樓上單位租戶騷擾。因應這個情況,屋邨辦事處職員隨即與樓下租戶講解和商討調遷安排,並於2025年12月上旬通知租戶可揀選單位,但租戶於2026年1月上旬回覆署方表示不欲參與揀選安排。傷人事件發生後,署方同日已再次聯絡租戶,目前正為他們安排臨時住所及緊急調遷。
對於房署的回覆,女住戶謝太確認無誤,認為房署已盡責。她指,儘管不明白樓上住戶所指,家中冷氣導致有倒汗水,但自家亦配合安排,在天花貼牆紙之類的物料擋格;鑽穿天花後亦從房署職員口中得悉對方寫下悔過書,她以為事情告一段落,不明為何釀成傷人案。
被問到之前房署安排調遷,但予以拒絕,謝太解釋說:「房署話原邨安置,住低兩層,但係大興邨啲單位都有倒汗水問題的話,原邨搬,又有咩用?」
謝太右手臂被菜刀割傷,她表示經手術已接駁手筋,但恐怕會影響日後活動能力,指社工將協助申請傷殘津貼。
她表示出事至今不敢留在家中,只取回少量重要物品,一家人四散在不同親戚家中暫住,聲言「唔會再返去(涉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