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觀塘工廈赤膊男隨手扔未熄煙頭落街 警拘38歲男租戶兼老闆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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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日前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布影片,指一名赤膊男子在觀塘冠力工業大廈一單位內吸煙後,隨手將未熄的煙頭扔往街外。不少人看過影片後,怒斥該男子無公德心,指他在宏福苑事件後「仲唔生性」,呼籲帖主舉報。

警方留意到相關影片,觀塘警區特遣隊及刑事部人員接手調查,確認涉事單位後,今日(28日)以涉嫌「容許物品從建築物墮下」,拘捕涉案38歲姓朱男子,他正被扣查。據了解,朱男是涉事單位租戶兼公司老闆。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有男子在觀塘工廈單位內吸煙,再將疑似未熄滅的煙頭從高處扔出窗外。(「threads@adamccf」影片截圖)

事發影片在3月25日上載,片中男子赤裸上半身,坐在辦公椅上吸煙,導致單位內充斥煙霧,之後更「順手」地將煙頭放近窗前,疑似將帶有火種、仍未熄滅的煙頭隨手一彈,直接扔出窗外。

赤裸上半身的男子在觀塘工廈單位內吸煙,可見單位內充斥煙霧。(「threads@adamccf」影片截圖)

許多網民怒斥片中男子行為無公德心,「發生宏福苑事件仲唔生性」、「無整熄就掉落街,小則燒著人哋啲頭髮,大則火災」、「火燭都係因為呢啲仆X」、「自己放個煙灰缸好難咩」、「整熄支煙只需1秒,引發火災亦都係呢1秒!何必咁無公德心」、「呢啲仆X永遠都唔知佢做緊嘅行為係威脅緊成幢樓人嘅生命」、「恃住無人知就肆無忌憚」。有人建議帖主向相關部門舉報,「你有樓層、座號、幾室(就)報1823啦」、「快啲報警拉X呢條PK啦」。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B條,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以致對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