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安邨駭人聽聞爆竊扼頸案 警拘一文員 疑門匙放門邊櫃惹賊入屋

撰文:余睿菁 朱雅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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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恆安邨前日(23日)凌晨發生駭人聽聞入屋爆竊案,一名竊賊潛入恆江樓一單位搜掠,更跳上36歲姓鄺女戶主的床上,騎上她的身體、扼頸、以布塞口及撼頭埋牆,鄺女拼命掙扎,其頸部留血痕,膊頭受傷,賊人無掠走貴重財物離開。警方經調查後,於昨日(24日)在同邨拘捕一名37歲涉案男子。

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偵緝督察吳芷盈表示,警方於上周五(23日)接獲報案後,經深入調查、分析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後,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並在昨日下午3時在馬鞍山一單位將疑犯拘捕,疑犯罪名為入屋犯法罪,並搜獲他犯案時穿着的衣物及一部手提電話。被捕男子37歲姓蕭,報稱任職文員,他與案中女事主互不認識,入屋動機相信是爆竊,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據悉,疑犯同樣居住在恆安邨,當時他入屋被女事主發現,不排除為逃避追捕,事敗逃走前取去鎖頭及防盜魚眼鏡等物品。疑犯事前無踩線,而涉案單位大門的「X」記號或是舊有痕跡,疑犯隨機選擇單位犯案,由於涉案單位的鎖匙放在大門旁的櫃上,不排除他取得鎖匙入屋。

吳表示,事件中賊人的行為令人憤怒及髮指,亦令社會嘩然。不論犯人用什麼手法逃避責任,警方仍會竭盡所能,打擊及偵破案件,以保障市民的財產及安全。警方重申,「入屋犯法」罪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警方提醒市民進出門口時緊記鎖好門窗,以免罪犯有機可乘。物業管理公司人員亦應時刻保持警覺,以防有陌生人或賊人進入處所。警方亦會繼續在爆竊黑點加強巡邏,並採取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打擊搵快錢的罪案。

↓爆竊匪入屋勒女戶主頸 頸留血痕膊頭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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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在上周五凌晨1時許,馬鞍山恆安邨恆江樓一名36歲姓鄺女住戶,赫見一名賊人在其寓所中出現。賊人見被撞破立即襲擊女住戶,乘機逃去。警員到場調查,初步點算並無貴重財物損失,惟失去一個鎖頭、一串鎖匙、一個防盜魚眼鏡及兩個枕頭袋。女事主頭、頸及手受傷,事後由一名女性友人陪同,由救護車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

女事主事後接受《香港01》訪問親述事發經過,指於周四(22日)晚9時許回家工作,處理WhatsApp、互聯網客戶訂單等事務,之後倦極而睡,她睡夢中赫見一名賊人在寓所出現:「我仲以為係發夢!」賊人聲稱打劫並騎坐在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