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P」旺季 平價招徠 15人租船被騙近十萬元 警拘兩女
騙徒趁「遊船河」及釣墨魚團旺季,合共騙取15人近10萬元。警方指,有騙徒開設社交平台專頁,上載不同船隻圖片、價格套餐及提供折扣優惠作招徠,當接獲受害人轉帳後,便會封鎖對方帳號及消聲匿跡,有人於出海當日才知受騙。至昨日(16日)探員拘捕兩名女子,罪名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警方呼籲市民盡量找有信譽商戶及到門市交易,避免墮騙徒陷阱。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署理警司莫子威指,今年5月28日至6月23日期間,合共有15人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預約「遊船河」及釣墨魚團服務,對方指會提供折扣優惠,惟受害人轉帳至騙徒戶口後,騙徒隨即失去聯絡,該7男8女(21至38歲)懷疑受騙於是報警,他們分別為銀行職員、文員及店舖助理,15宗案件合共損失99,565元,單一損失由690元至21,900元不等。
騙徒從不露面 收錢後無影
過程中,騙徒從來沒有與受害人當面接觸,當中一名32歲男受害人轉帳6,125元訂金後,其朋友指船價低廉擔心受騙,男事主搜尋船隻資料時,找出真正船主始揭發案件。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至昨日(16日)探員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兩名女子,被捕女子分別21及23歲,二人報稱無業及飲品店助理,分別是主謀及同黨,均沒有案底。探員於兩名被捕人的單位內檢獲手提電話、銀行卡等證物。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吳嘉莉表示,騙徒開設有關專頁及下載相關圖片行騙,於遊船河及釣墨魚旺季宣傳,上載不同船隻的圖片、價格套餐及增值服務,利用其他人的船牌作招徠、稱船期有限等藉口,博取受害人查詢及盡快下決定等。之後,當受害人轉帳至指定銀行及支付平台帳戶,騙徒便會封鎖對方帳號,曾有受害人於「出海」當日在碼頭等待逾數小時,才知受騙。
警呼籲幫襯有信譽公司
東九龍防止罪案辦公室高級督察馮家恒指出,網上不時出現上述行騙手法,騙徒利用市民貪方便、購買季節產品的心態行騙,包括中秋賣月餅及冬天賣浴室寶。警方呼籲市民網購時需小心,盡量找有信譽的買家、避免與身份不明人士交易等,最好面對面或到門市交易,如有懷疑可致電18222與警方聯絡。
莫子威表示,今年上半年本港有30,871宗罪案,詐騙案佔8,699宗,網上詐騙案佔當中三成(2,804宗)。警方指,互聯網的世界並不是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警方一直收集情報以偵查罪案,並將繼續密切監視網上潛在的犯罪活動。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