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後巷石屋續清拆 曾有法團興訟 怪漢敗訴仍不清拆僭建物

撰文:鄧栢良 蔡正邦 林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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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瓜灣石塘街一條後巷10年前建起一間石屋,由於未有影響附近居民,一直相安無事。但近年有一唐姓男子,自稱逆權侵佔,在後巷大興土木搭棚僭建,意圖霸佔後巷石屋,令居民不勝其擾。昨日(18日)屋宇署等多個部門派員到場清拆僭建物,今日(19日)工人帶同裝備到場繼續拆卸工作。屋宇署指今日已移除全部棚架,並向法庭申請並獲發出封閉令,封閉僭建石屋,待業主進行清拆。
據了解,唐男遇到業主阻止他僭建,就會使出投訴一招,令附近車房、護老院難以維生,而業主要花費十多萬才可出禁制令,令人卻步。今日有業主透露,數年前曾有法團聘請測量師行去釐清某一段後巷位置的業權,發現唐男在後巷僭建,雙方更對簿公堂,惟唐男敗訴仍沒有清走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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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記者今早再到馬頭圍道視察政府部門清拆石屋及僭建物的情況,現場所見,工人繼續開工清拆、搬運工具及建築物料;亦有警員及大批屋宇署、地政署人員到達石屋門前視察環境及拍攝記錄。現場工人透露,今日會先清拆石屋屋頂,防止有關人士繼續入住、霸佔及使用石屋,預計明日起會開始搭棚,做足安全措施,下星期一會正式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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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頭圍道有一名經營髮型屋的業主黎先生向記者透露,唐男居住在晨曦樓2樓位置,一直都有在露台位置僭建廣告牌等,其後又在康年閣及晨曦樓之間的後巷大興土木,更自行搭建一個天花,並在後巷擺滿雜物,令附近業主相當頭痛。即使業主多番要求唐男拆除僭建物,唐亦不予理會。黎先生指,唐男一度聲稱於1970年斥資買入後巷的業權,但卻無文件證明,其後又指業權是由發展商贈予,故有權使用後巷位置。

黎先生表示,晨曦樓法團於2017年以3萬多元聘請測量師行去釐清後巷位置的業權。根據報告所指,後巷位置的業權分屬晨曦樓及附近多幢大廈,亦有一部份屬於政府土地,唐男絕無業權,故屬於非法霸佔。晨曦樓法團更與唐男對簿公堂,結果晨曦樓法團勝訴,唐男其後上訴,2021年遭上訴庭駁回。惟唐男仍沒有清拆僭建物,至今仍將雜物擺放在後巷。

今日已移除全部棚架

屋宇署晚上發新聞稿交代一連兩日的聯合行動,指聯同地政總署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包括民政總署、路政署、食環署及警務處,拆除上址私人後巷與政府土地的棚架,並於今日(19日)已完成。屋宇署的調查發現棚架是由同一人士搭建,但他未能就棚架的用途提供合理解釋,署方遂要求他盡快拆除棚架。惟近日棚架不斷伸延,對周邊多幢大廈的緊急逃生通道造成嚴重阻礙兼具結構危險。為保障公眾安全,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安排政府承建商進行緊急工程清拆棚架。屋宇署會向搭建該棚架的人士追討相關工程費連監督費。屋宇署亦正就有關人士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條例》)的規定進行調查及搜證工作,以考慮適當跟進行動。

屋宇署今封閉僭建石屋 待業主清拆

另外,位於石塘街9號地下後巷的一間僭建石屋,屋宇署早前已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着令其清拆有關僭建物,該業主亦表示會展開清拆工程。為確保清拆行動會順利進行,屋宇署已於今日向法庭申請並獲發出封閉令,封閉有關僭建石屋,若有關業主未能於短時間內展開清拆工程,屋宇署會安排政府承建商進行清拆,然後向該業主收回工程費用連監督費及附加費。

至於位於馬頭圍道182-186號旁的搭建物及伸建招牌,屋宇署早前已按《條例》的規定向有關人士發出清拆令,着令其清拆該等搭建物及招牌。由於有關人士就清拆令提出上訴,屋宇署會按《條例》的規定於上訴聆訊程序完成後才展開下一步行動。

就位於馬頭圍道182-186號二樓外牆及平台僭建物,屋宇署早前已按《條例》向有關業主提出檢控,該業主去年被法庭定罪並判處罰款共約4萬元。由於該業主仍未遵辦有關清拆令,屋宇署正按《條例》再次展開檢控程序。

↓土瓜灣怪漢在後巷大興土木 清拆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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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早前接獲報案,指紅磡漆咸道北484-492號一大廈於今年4月至6月被人擅自改裝喉管及破壞其外牆。人員經調查後,於6月17日及27日拘捕一名73歲姓唐本地男子,涉嫌刑事毀壞。他其後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6隊跟進。

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已於前日(16日)被控以3項刑事毀壞罪,案件將於8月26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