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傑涉違反國安法遭通緝 鄭父到警署協助調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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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英國的前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職員鄭文傑,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於去年12月第二度遭香港國安處通緝,懸紅100萬元。鄭文傑父親今日(10日)到屯門青山警署協助調查。至中午約12時30分,鄭父離開警署,他向記者表示,今次到警署只是為協助調查案件。

據了解,國安處人員今日搜查鄭文傑父母及其兩名家姐位於屯門區的住所,並分別將他們帶回警署,調查他們是否仍然與鄭文傑有任何形式的聯絡或是金錢往來。

鄭文傑父親今日(10日)到屯門青山警署協助調查。(香港01記者)

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33歲)於2019年8月,由香港前往深圳公幹後失聯,當局表示他因「涉嫌嫖妓」被內地行政拘留15日。鄭文傑期滿後釋放後,曾表示自己被拘留期間曾被酷刑拷問及迫供。鄭文傑離港後居於英國倫敦,聯同他人成立政治組織包括「避風驛」、「英國港僑協會」及「香港影子議會」。警方國安處分別於2020年7月31日及2023年12月14日兩度通緝他歸案。

警方國安處指,鄭文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通緝,懸紅100萬元。

被通緝者鄭文傑(33歲):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梁偉權攝)

鄭文傑曾於2020年1月10日透過Facebook宣布,為免其香港及內地家屬被騷擾,決定與他們斷絶關係。鄭文傑在聲明中稱:「謹此與香港及內地家屬斷絕一切關係,本人之言行與他們全無關係。我衷心希望他們可以不被騷擾,過上平靜的生活。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對不起,願來生再續前緣。」

鄭文傑透過Facebook作出聲明。(Facebook網頁截圖/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