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蘿前世今生|「果中之王」原生美洲 文人吟詠的酸甜滋味

撰文:許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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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國大陸以台灣生產的菠蘿(台灣稱作鳳梨)尚有介殼蟲害為由暫停進口,引發台灣藍綠營不同程度的批評,更有名嘴在政論節目上號召台灣民眾每個人只要在兩個星期內「吃完18公斤鳳梨,就可以解決此次外銷的滯銷困境」,淪為輿論笑談。
年產43萬公噸、僅外銷5公噸的菠蘿,其餘絕大多數供應台灣內銷市場所需,足見台人對菠蘿的喜愛。不過,這個原生於美洲的農作物,又是怎麼進到華人的餐桌上呢?

近期中國大陸宣布暫停進口台灣菠蘿,使得其外銷受阻。台灣朝野各黨為解決菠蘿滯銷問題,紛紛提出多樣化的菠蘿新吃法。(吳逸驊攝)

哥倫布「發現」的「新作物」

南北美洲地跨兩個寒帶、兩個温帶和一個熱帶氣候,並擁有豐富多樣的地形,據植物分類學和考古學研究發現,菠蘿大致起源、馴化、栽種於巴西中部的巴西利亞一帶,英國植物學家皮克斯吉爾(Barbara Pickersgill,1940年—迄今)推論,至公元前1600年左右,菠蘿的人工栽種地區就已遍布巴西北部、東部和中美洲、加勒比海的部分地區。

15世紀末正值歐洲「地理大發現」,航海家哥倫布(Christopher Columbus,1451—1506年)在第二次美洲探險期間(1493年),於加勒比海瓜德羅普島(Guadeloupe,今屬法國)上首次品嚐到了菠蘿,對其讚歎不已。四川大學歷史系教授張箭表示,1503年3月,哥倫布進行第四次美州探險時,於今莫斯基託斯貝倫(Belen,Mosquito)河河口一帶再次看到印第安瓜伊米人栽種食用菠蘿,而且還見識了印第安人釀造飲用菠蘿酒。同行的哥倫布之子費迪南德(Ferdinand Columbus,1488—1539年)在《海軍上將哥倫布的生平及事業史》(The Life of the Admiral Christopher Columbus:by his son Ferdinand)一書中寫道:

他們喝一種發酵的飲料,是用玉米釀造的。還飲一種味濃的烈酒,像法國的加斯科尼酒,是用一種棕櫚汁做的。也飲用他們自己專門栽培的菠蘿製成的菠蘿酒, 以及用曼密果做成的曼密酒。

因此,哥倫布可以算得上是第一位「發現」菠蘿的歐洲人,而且他們父子還是最早為菠蘿留下文字記載者。不久之後,葡萄牙人將菠蘿芽苗移植到了南大西洋上的聖赫勒拿島(Saint Helena),而後將其往東傳播至他們發現且殖民的非洲東南部、馬達加斯加,以及印度南部。

隨哥倫布一起遠航的西班牙西印度群島歷史學家巴爾德斯上尉(Gonzalo Fernández de Oviedo,1478—1557年),首次透過文字和圖畫,將菠蘿描繪成「果中之王」、介紹給歐洲人,這個印象也影響了爾後移居美洲大陸的歐洲移民及其後裔,許多人也在文學作品中讚揚菠蘿的美味。19世紀的古巴詩人加夫列爾.德.拉.孔塞普西翁(Gabriel de la Concepción Valdés,1809—1844年)寫下了《菠蘿之花》的詩篇:

生長在西印度群島上最美麗的水果,使多少人望眼欲穿的最珍貴的水果—啊!甜蜜的菠蘿,它賜給我們永恒的果汁。比昔日奧林匹斯山上諸神所飲的長生不老酒,更為醇和,甘甜,可口。

菠蘿傳入中國

清乾隆年間戶科給事中六十七奉命巡查台灣時,命畫工繪製台灣各地風俗、風物各一冊,以呈獻皇帝。《六十七兩採風圖》左下角繪有「黃梨」,即現代所稱的鳳梨或菠蘿。(Facebook@「國立」台灣博物館)

張箭指出,過去多稱菠蘿是在17世紀的明清之際由葡萄牙人傳入澳門,再由澳門傳入廣東、福建、海南與台灣。經詳細考證後發現,成書於清乾隆十六年(1751)的《澳門紀略》有「番荔枝」的記載:「又有番荔枝,大如桃,色青,似殼非殼,劈之,中有小白瓤,黑子,味如波羅蜜。……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駕幸杭州,總兵藍理進之」。清初吳震方遊歷粵東時寫下記錄嶺南風土的《嶺南雜記》,書中對菠蘿也有類似的描述:「皮似荔枝,殼而非殼也,頭上有葉一宗,掰開白瓤黑子」。

特別的是,除了此時稱「味如波羅蜜」,證明已經把菠蘿和波羅蜜兩種熱帶水果給區分開,清代台灣府彰化縣詩人陳肇興(1831—?)在《赤崁竹枝詞》詩中也說:「梅子黃時雨滿溪,累累佛果證菩提。當壚十五鴉頭女,手把鸞刀劈鳳梨」,顯示菠蘿外皮堅硬,必須用刀才能剖開食用。

早在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廷派施琅攻取台灣、消滅鄭氏政權,翌年在台灣島設「一府三縣」(台灣府、台灣縣、鳳山縣、諸羅縣),正式將台灣島納入中國版圖時,首任台灣府首任知府蔣毓英(1684—1689年在任)在其所修的《台灣府志》,就已描繪了「菠蘿」的味道和形象:

鳳梨葉似蒲而闊,兩旁有刺,果生於叢心中,皮似波羅密,色亦黃,味酸甘。果末有葉一簇,可粧成鳳,因名。漳、泉皆有。
《台灣府志》

爾後官修的台灣地方誌也多沿用上述說法。在清光緒年間、台灣割讓給日本前夕所修撰的《台灣通志》,收錄了各地縣廳志對菠蘿的記載,一是說其葉形狀如「鳳尾」(以末有葉一簇,如鳳尾也),故稱「鳳梨」;二是稱菠蘿切開後為黃色,所以稱「黃梨」,或以果實之大,稱其為「王梨」(謂之王梨者,以其大也);三是指今台南、高雄一帶產的菠蘿質量最佳,不但「味甘涼、沁心脾」,菠蘿皮還可以用來織布,甚至外銷到廈門可獲得不少利潤:

蘭(噶瑪蘭,今宜蘭縣)所種不及台南為佳。……黃梨以鳳山所產為最美色,有黃梨山盡植黃梨,海舶運售廈門,其利甚溥,葉有靱絲可織布,即所謂波羅麻也。粵東謂黃梨為波羅。

正因為菠蘿特殊的外觀與滋味,使清代台灣官員也對此情有獨鍾。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時任台灣府台灣縣知縣孫元衡寫有一首七言絕句《鳳梨》:「一詩翠葉葳蕤羽翼奇,絳文黃質鳳來儀。作甘應似籦籠實,入骨寒香抱一枝」,不僅形容其葉片如鳳凰羽毛,以「有鳳來儀」的吉祥寓意形容,並特此寫下註解:「通體成章抱幹而生,葉自頂出,森若鳳尾,其色澹黃,其味酸甘」,足以證明對菠蘿的喜愛程度。

雖然歐洲移民和近代中國文人多有讚頌菠蘿獨特的美味,但菠蘿要在台灣大量種植生產,甚至製成菠蘿罐頭、成為台灣在全世界市佔率第一的農產品,還要到日本殖民統治以後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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