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寫作工具書風行40年 分析寫長篇小說九大漸進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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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編按】本文節錄自珍妮.伯羅薇(Janet Burroway)等人合著《長篇小說的技藝:美國大學創意寫作課堂人手一本的40年長銷經典,從下筆、修改,到寫出自己的風格!》,作為一本寫作教學指南,作者分析動筆準備、敘事基礎、人物塑造、故事背景等九大寫作階段,循序漸進帶讀者認識小說組成的基本元素,以及有效吸引讀者的扎實技術。這本問世已40年的著作,歷經三位作者十個版本之間的實踐、修改、重新編選,至今仍被列入寫作教學書排行榜內,反映內容歷久常新,至今仍啟發讀者寫作技巧。

第七章 叫我以實瑪利

敘事視角

→誰在說?
第三人稱
第二人稱
第一人稱
→向誰說?
講給讀者聽
說給另一個角色聽
對自己說
→以何種形式?
→離多遠的距離敘事?
距離以及作者與讀者之間的關係
→視角的一致性:一點提示
→探討文化挪用

圖片來源:@Scott Graham/Unsplash

「視角」是最複雜的小說元素。我們可以用不同的方法來標記和分析視角。然而,無論如何描述,視角最終還是牽涉作者、角色和讀者之間的關係。

首先得區分「視角」和「看法/觀點」,好比「我的看法是,他們都該被槍斃」。要撇開這兩個術語是等量齊觀的看法,可改用更直接的同義詞「有利地勢/有利觀點」(vantage point),亦即誰站在「哪裡」看著場景。

我們畢竟是舞文弄墨的,不妨將這些問題轉換為:誰在說?向誰說?以何種形式?離多遠的距離敘事?

圖片來源:@ Super Snapper/Unsplash

→誰在說?

作家落筆時首先要確立視角,就是要選定「人稱」。選擇誰來說是最簡單和最基本的細分法。你講述故事時,可以:

1. 從第三人稱講起(她當時走進刺眼的陽光裡)

2. 從第二人稱講起(你當時走進刺眼的陽光裡)

3. 從第一人稱講起(我當時走進刺眼的陽光裡)

從讀者的角度而言,以第三人稱和第二人稱描述的故事是由作者講述,第一人稱的故事則由扮演「我」的角色講述。

書名:長篇小說的技藝:美國大學創意寫作課堂人手一本的40年長銷經典,從下筆、修改,到寫出自己的風格!
作者:珍妮.伯羅薇(Janet Burroway)、伊利莎白.斯特基─弗蘭奇(Elizabeth Stuckey-French)、內德.斯特基─弗蘭奇(Ned Stuckey-French)
譯者:吳煒聲
出版社:麥田出版
出版日期:2022年4月

第三人稱

第三人稱就是由作者來講故事,可以根據作者對故事的掌握程度加以細分。

全知視角

「全知作者」掌握一切訊息,可直接引導讀者如何思考。全知作者如同無所不知的上帝,可以:

1.客觀敘述故事進展。

2.進入任何角色的內心世界。

3.替讀者解釋某個角色的外貌、言語、行為和思想,即使該角色本身都無法做到也無妨。

4.自由遊走於時空,讓讀者從全景、遠景、微觀或歷史角度去觀物覽事,告訴讀者某處發生了什麼,過去發生了什麼,還有未來將發生什麼。

5.提供綜合的反思、判斷和事實。

透過這些層面,讀者會接受全知作者告訴他們的一切訊息。如果作者說:「露絲是個好女人、傑里米並不了解自己的動機、月球將在四個小時後爆炸,或者每個人都會過得更好」,讀者都會相信這些。下段文字明確展示上述五種層面的內容:

  (1)喬瞪著那個哭叫的嬰兒。(2)嬰兒看到他臉色陰沉而嚇到,倒吸了一口氣,哭喊得更大聲。喬心想:「我最討厭嬰兒哭鬧。」(3)然而,他並沒有感到厭惡。(4)兩年以前,他自己就曾這樣尖叫。(5)嬰兒無法分辨厭惡和害怕。

這段例證的文字被壓縮,無法適切展示一切,但文筆高超的作者可在不同的知識領域自由切換。托爾斯泰在《戰爭與和平》的第一幕如此描述安娜.舍雷爾:

  安娜社交時總要顯得古道熱腸,即使偶爾心裡百般不願,也得假裝熱心助人,免得讓熟人掃興。她經常露出淺淺笑容,但姿色已衰,與這款淺笑並不相稱。她就像被寵壞的孩子,深知自己不討喜,即便不希望如此,卻無法也無意去改變。

托爾斯泰只用兩句話便告訴讀者安娜的想法、熟人對她的期望、她的長相、什麼適合她,以及她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托爾斯泰還表達自己對嬌生慣養的小孩有何看法。

古典史詩(古希臘神話中的梅列阿格 身處遙遠之地,被蒙在鼓裡,卻感受體內器官如火燒般灼痛)、《聖經》(於是,耶和華降瘟疫於以色列人;民間死了七萬人 )和十九世紀多數的小說(提托伸手去幫他,但人心變化迅速,當他感覺對方的罪孽被赦免時,突然感覺如此助人令他厭煩)都採用全知的視角去敘事。然而,現代文學逐漸讓故事人物降階,從描繪英雄人物轉為描寫普通人物,從敘述外部動作轉而探究內心世界,紀實小說的作者通常不會用全知作者的觀點來創作,只讓自己限定於某些知識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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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全知視角

所謂有限全知視角,就是作者擁有全知作者的部分敘事自由,縱橫穿梭於故事之中。最常用的形式是作者用有限的全知視角去客觀看待事件,並且探究某個角色的內心,但無法窺探其他人物的心思,也不具備明確的判斷能力。有限的全知視角特別適用於短篇故事,因為可以迅速確立人物視角或感知手段。短篇故事篇幅極短,幾乎沒有時間或空間去鋪陳一種以上的意識想法。堅持從外部觀察和緊扣一位角色的思想有助於聚焦,避免拙劣的視角轉換。有限全知視角另有一項優點,就是它模仿了個人的生活經歷,亦即人是無法窺探別人的內心世界和動機,如此便會導致衝突或爭鬥,從而建立聯繫,激發創作小說的靈感。

寫小說時經常採用有限全知視角,好比蓋爾.戈德溫的《怪女人》(The Odd Woman)。

  同一天晚上十點,長期住在山上的居民按例做事且滴酒不飲。簡卻獨自一人坐在廚房,乾淨的桌上擺著一杯蘇格蘭威士忌,愈來愈陷入連她都感覺陌生的情緒之中。簡無法形容這種感覺,她既恐懼又滿足,就像放手讓人帶到一個不知名的地方。她努力回想,想弄明白:這一切是何時開始的?

作者顯然只有有限的全知視角。她不會告訴讀者簡究竟在想什麼,也不會向讀者揭露連簡都無法描摩的心境到底是什麼。作者能隨意交代事實,也知道簡的想法,如此而已。

用有限全知視角描述,好處在於能直截了當。讀者跟簡一樣,只能了解她自己的想法和感覺,因此必須與她一起去探索真相。在這個過程中,作者與讀者達成了一種牢不可破的默契。如果作者此時介入並回答簡的問題(「這一切是何時開始的?」),指出「簡絕對記不得這件事,其實當她兩歲時,這一切就發生了」,讀者便會覺得很突兀,認為作者這樣介入是不必要的。然而,作者雖然自我設限,依舊保有讓行文流暢和採取不同敘事手段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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