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樂場設施】兒童成社區遊樂規劃師 視察遊樂場提七大改善訴求

撰文:鄧煥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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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遊樂場滲透各區,但又是否能夠滿足到「真正用家」的需要?深水埗區七間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首度聯合舉辦「童話遊樂場」計劃,過去兩年共培育超過七十名區內兒童成「社區遊樂規劃師」,就社區遊樂場設施表達意見,以鼓勵兒童參與建設社區,實踐兒童權利公約中自由發表言論的權利。
經過實地考察,他們於去年整合出兒童遊樂場的「七宗罪」。就著遊樂場的不足,日前他們正式向康文署提出「七大訴求」,並於南昌公園舉辦「我們的童話遊樂場」,展示他們因應遊樂場不足之處而設計的主題攤位遊戲,同時邀來深水埗現任及候選區議員到場,聆聽兒童意見。
攝影:黃舒慧

圍繞不足之處 設計攤位遊戲

七十多名兒童於去年實地考察香港各區公園,包括坪石公園、九龍公園、南山邨公園等,為設施評分,並搜集其他小朋友對遊樂場設施的意見,整合出遊樂場的不足之處。當中包括無聊不刺激、維修無了期、面積小但持份者多、有蓋或室內遊樂場不足、設施沒有翻新、廁所衛生差及設施不足。今年小朋友們化身成「社區遊樂規劃師」,就安全、共融、刺激度、與大自然連繫、社交互動、感統發展、設施配套提出七大建議,同時圍繞建議,設計不同的主題遊戲,包括沙池玩樂、踩高蹺、社區曲棍球等。

其中一位「社區遊樂規劃師」蔡小朋友住在深水埗區,他認為區內遊樂場的最大問題是缺乏與大自然的聯繫。「公園應該要有樹,但有啲遊樂場連一棵樹都無。」另一「規劃師」盧小朋友則直言,本港「全部遊樂場的通病都是一樣」,指現時的遊樂場缺乏社交元素,「好似瀡滑梯咁,大家各有各玩」。他遂與其他小朋友由此著手,打造出以紙皮製成的「社交曲棍球」遊戲。「起初看到一張網上圖片,是在紙皮上玩保齡球,便想到如把球傳到龍門,應該會更好玩,於是慢慢設計出這個遊戲,讓大家可以分組作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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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小朋友發聲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社工李sir在計劃中負責帶領各「遊樂規劃師」,他表示,這不單是一個讓小朋友玩樂的計劃,更是一個讓他們發聲的機會。「我們看到社區設施的發展大多只局限於政府政策,缺乏小朋友的參與和聲音,以致設施千篇一律,缺乏特色。遊樂場設施的對象是小朋友,但我帶他們到公園玩,十個有九個都嫌悶,第十個已經在玩手機。」

他坦言,計劃的其中一個難處,是培養小朋友的批判觸覺。「他們不是從小浸淫在批判文化,只傾向分辨好玩與不好玩,不懂得原來自己也有權利去表達需要。」要引導他們學習發聲,李Sir得從日常交流入手。「我會觀察他們玩耍時的怨言,循著他們的思路,引導他們反思,『為何會有這個怨言呢?』」他補充,所屬的中心接下來會考慮與孩子一同就著遊樂場設施,書寫一份立場書,以及在社區擺街站,向街坊宣傳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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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要求 改善康文署遊樂場設施 ─

1. 促進共融

設施最少劃分三類(5歲或以下、6至9歲、10至12歲),以回應不同年齡層的需要,並加設無障礙通道設施。現時大多數設施以2至5歲及5至12歲作區分,成員指5至12歲此種分齡過於粗略,因不論發展或刺激度需要,5歲幼兒與12歲高小生的志趣均大相徑庭,故不應以同一類設施作回應。

2. 提升設施刺激度

有研究資料顯示,全港超過九成的滑梯高度不超過兩米,忽略刺激度。建議購置更高、更斜及更長的滑梯組件,以滿足年齡較大的兒童。

3. 加入大自然元素

加入更多不同種類的低灌植物花卉,如害羞草等,並加入園境設計元素;加設玩水設施及沙池等;運用環保物料如車軚製造設施,加強使用者對環保的概念。

4. 促進社交互動

遊樂場為兒童的主要公共社交場所,公園環境及設施應滿足其社交需要。可增設車軚韆鞦、歷奇迷宮等設施。

5. 促進感統發展

增大型攀爬架和協助聽覺發展的設施,如音樂及敲擊樂設施。

6. 改善安全 設維修限期

設施維修沒有限期,令遊樂設施使用者無所適從。維修整理及通告須有預計完成日期,以滿足公眾的知情權,以便調整再訪時間。

7. 增配套設施

如水機、風扇及有蓋休憩處,並設立咨詢平台,讓遊樂場使用者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