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每年收逾百宗外傭中介投訴 外傭失聯/語文能力不符預期

撰文:林荺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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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投訴|消費者委員會今日(14日)公佈,每年均接獲逾 100 宗有關外傭中介公司的投訴,主要包括外傭未能如期到任的替補安排、選定的外傭接連爽約、外傭的語文能力不符預期等。

消費者委員會每年均接獲逾100宗有關外傭中介公司的投訴,敦促外傭中介公司應加強僱主及外傭的溝通,以作出適切配對及做好把關。

消委會揭3大外傭中介投訴個案

兩外傭失聯 要求中介退款卻遭拒

消委會引述其中一則失聯個案,指準僱主在透過一間中介公司選定外傭後便繳交 14,800 元服務費,惟外傭失聯,未有如期履職。中介公司向準僱主建議付2000元手續費以更換另一名外傭,惟新外傭同樣未有如期到港工作。投訴人向中介公司提出退款要求卻遭拒,於是向消委會求助。

外傭爽約 惟替補人選要求薪酬比原外傭高

消委會再引述另一則外傭失聯個案,指出投訴人經中介公司與一名外傭進行視像會面,認聘用該外傭,及繳付約 16,500 元服務費,惟外傭失聯。中介公司向投訴人提供替補人選,惟替補人選要求薪酬比原外傭高,投訴人認為並不公平,於是向消委會求助。

外傭語文能力不符預期 未能足以應付日常溝通

另一則投訴個案為投訴人經中介公司與一名外傭進行視像進行英語面試後,對外傭的英語能力感到擔憂,惟中介公司確認其英語能力沒有問題,足夠應付日常溝通。然而待外傭履職後,投訴人發現外傭未能理解簡單英語,難以明白工作指示,遂向消委會求助。

消委會四大提醒 聘請前應向中介再三確認合約安排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聘請外傭時可留意以下事項:

1. 選擇持有效牌照的職業介紹所,並留意該公司有否依循《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的要求。可以瀏覽勞工處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以了解職業介紹所的相關資訊,例如是否有被定罪、被撤銷/拒絶續發牌照、被書面警告等的紀錄;

2. 向外傭中介公司清楚說明對外傭的期望,如有任何特殊需要,亦宜盡早提出,以便中介公司安排適合人選;面試時如對外傭資料有所關注,宜即場向其多了解;如懷疑有人協助外傭,應立即向中介公司提出以消除疑慮;

3. 部分外傭中介公司的合約或會列明客戶付費即表示同意條款和安排,毋須再簽署合約,因此交易前要仔細閱讀合約或服務協議,確保了解所有內容及條款;交易後應索取及保留合約及收據等交易文件,並保留與中介公司的溝通紀錄,以作憑據;

4. 外傭中介公司的主要職責是代辦申請外傭到港的手續,若外傭到職後表現不佳或有其他問題,僱主未必能要求退款或無條件更換外傭。因此聘請外傭時,應向中介公司再三確認甚麼情況下可以退款或更換外傭,並查問有否訂立服務保障期及額外收費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