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濤不小心駕駛罰$1000|撞欄杆賠償程序一覽:燈柱/防撞欄公價

撰文:爆檸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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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王MIRROR成員姜濤早前發生交通意外撞上路邊欄杆,今日(13日) 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律師代表他認罪,被罰款1000元,報道指有關部門會對姜濤追討損毀護欄的賠償金額。其實交通意外市民撞毁政府公物時有發生,究竟撞到欄杆、安全島燈等公物,應該要賠幾多錢呢?程序又是怎樣?《開罐》就為大家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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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濤今日無親身出庭,其律師指姜濤有工作在身,代表他在庭上認罪。案件指去年11月28日凌晨4時,姜濤在堅道駕駛時,因伸出左手到後座試圖拿取一頂帽子,導致車輛失控撞上路邊欄杆。

辯方律師替其求情時表示,在意外發生後,姜濤在場等候警員,及對警員誠實交代事件,表現負責。而姜濤對事件深感懊悔,承諾將以此為鑑,未來駕駛時會更警惕。裁判官張志偉接納其解釋,考慮到事件只是一時失誤,只有公物受損,而不涉及其他傷者及車輛損毀,判處罰款1,000元。另外,有關部門會對姜濤追討損毀護欄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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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駕駛人士不小心撞毁政府公物,其實要賠幾多呢?程序又是如何呢?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交通意外涉及政府財物損毀時,必須報警,警方會負責調查交通意外及檢控工作。

根據政府的1823網站資料,設置於公共道路的道路設施(如燈柱、欄杆或路牌等),一般轄屬路政署維修。路政署在收到警務處的調查報告後,會首先派員實地視察,以決定需要維修的範圍。當決定範圍後,路政署便會根據維修工程合約所列的費用來計算所需維修工程的成本,然後再加上其他費用如部門行政費用及申請挖掘准許証的費用,以得出向負責人要求賠償的金額,並會向負責人發出付款通知書追討賠償。

除了路政署,若撞毀的是消防栓,追討部門會是水務署;若是路旁植物,則可能涉及康文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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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各樣政府公物的公價是多少?因為每次都要視乎實際損毀程度、合約價格、地區等因素計算,政府沒有提供統一的「固定價目表」,但民間常見參考金額(來自過往案例及保險資訊,非官方固定價)包括:

欄杆:每米約 $400(以長度計算)

路牌:每個約 $500(視乎大小及反光物料)

安全島燈箱(又稱「黃波燈」):每個約 $1,000

消防水龍頭:每個約 $8,000 - $9,000(若損毀引致大量噴水,水費另計)

防撞欄 (一般/風琴式):每個約 $90,000(其設計用於吸收撞擊力,成本極高)

停車收費錶 (咪錶):每個約 $310 - $1,400(視乎錶頭或錶杆損壞程度)

紅綠燈 / 電燈柱:每組約 $15,000(若涉及複雜線路更換可能更高)

大型燈柱:每組約 $18,000 - $30,000(視乎高度及型號)

(以上內容只供參考,一切資料以官方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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