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署擬收回古洞南150幅私地、涉15.6公頃 以設立農業園第二期

撰文:李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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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今日(24日)宣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擬議收回位於古洞南的土地,以設立農業園第二期首階段。

擬議收回的私人土地合共150幅,涉及面積約15.6公頃。相關公告張貼於擬議收回的土地或其附近的顯眼地點,該公告及收地圖則的副本亦上載至地政總署網頁。根據區議會文件,農業園第二期佔地約82公頃,當中約66公頃屬私人土地。

收回土地以便在古洞南設立農業園 - 第二期首階段相關憲報圖則。(地政總署資料)

2016年施政報告落實新農業政策

政府在2016年《施政報告》中宣布落實新農業政策,以推動本地農業現代化及可持續發展。 新農業政策的其中一項主要措施是設立由政府管理的農業園,以協助培育農業科技發展和管理現代化農場方面的知識,並促進相關的知識轉移,從而提升生產力。

古洞附近一帶(一元去哪兒授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