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過期40天水果變味仍「續命」使用 「茉酸奶」曝食安醜聞總部致歉

撰文:鄭寧
出版:更新:

去年年末登陸香港的內地知名酸奶飲品店「茉酸奶」(MORE YOGURT)近期被曝食安問題。
《新京報》臥底茉酸奶北京門店調查發現,其原料過期40多天仍在使用;且更換有效期標籤,未按時報廢過期原料;水果出水、變色變味後仍照常使用;以及偷工減料未按配料足量放料,員工亦未提供健康證明等。
而對於不合格的原料,店員竟稱,「沒事,頂多拉肚子,拉肚子他(顧客)也以為太涼了。」
今日(27日),茉酸奶總部發布致歉聲明,表示立即關閉涉事門店,將對食材問題進行細緻檢查。

2024年2月至5月上旬,官媒《新京報》求職進入北京多間「茉酸奶」門店。其中一家位於朝陽區亞運村的尹藤洋華商場,開業已有一年多。5月9日,門店雪櫃中的一包青稞生產日期標為2023年11月23日,保質期4個月,但當時已過期40餘天仍在使用。

門店價格中,加購一份青稞為2元(人民幣,下同)約30克。有消費者下單後,店員仍舊指使臥底記者將過期青稞倒入奶昔中,稱「你不用管」。雖然店員事後告知店長,店長將所有過期青稞一併扔掉,但加了過期青稞的產品並未被追回,店員亦稱,「沒事,喝不壞,頂多拉肚子,拉肚子他也以為太涼了。」事隔2日,同一名店員又將還剩餘的過期青稞售出用盡。

在另一家石景山萬達茉酸奶門店,亦有相同使用過期原料的情況。《新京報》記者發現,有過期40餘日的燕麥還在正常使用,而店長對此僅表示,「沒事,把袋子扔了就行」。

茉酸奶品牌方要求每個門店每周都要盤點貨物查看日期,還會定時安排督導檢查。一名店員說,「逮住被發現了,罰一兩千(元),這是大事。如果被監管部門檢查到,就完了。」。

除了過期原料,過期水果亦會被加入售出的酸奶飲品中。原料表規定,芒果、鳳梨、草莓、牛油果等水果切製後,有效期為4小時,過期必須報廢。然而,門店卻在下午時會將上午未用完的水果,更換標籤,晚上或隔日營業時繼續使用,即使這些水果已經變色、出水,甚至變味。

有門店將出現異味的有椰肉小料放入奶昔中,被提醒後,僅將壞掉的椰肉挖走換成新的,但該飲品仍照常給顧客。此外,門店還會提前製作飲品放入雪櫃中,顧客拿到手的並非現做酸奶,可能已放置30分鐘以上。

據悉,茉酸奶以標榜添加新鮮水果和現場製作,備受消費者青睞。2014年成立以來在全國已有超過1500間門店,產品價格在25元以上。其CEO曾表示,好的原料註定成本高昂。2023年年末,茉酸奶在尖沙咀K11 Musea和旺角齊開香港分店。

今日(27日)下午,茉酸奶總部針對《新京報》的曝光發布致歉聲明,表示總部已安排涉事門店即刻閉店,並將永久與其解除合約。此外,將對全國所有門店的「食材存儲、食品效期、水果保存」等問題再度進行全面細緻檢查,並對所有員工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聲明表示,本次事件反映出門店日常管理中的嚴重失誤,在此向大家表達誠摯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