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大廈火警|賓館森林一幢35間 民政指2間違規 1拒修正失續牌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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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敦華豐大廈周三(10日)7時許發生3級火,造成多人傷亡。民政事務總署回覆稱,在華豐大廈的35間持牌賓館中,轄下牌照處過往兩年曾巡查當中29間,其餘6間則在2021年申請續牌時巡查。巡查中,共兩間賓館先後被發現有違規情況;其中一間經勸喻後已作更正;另一間則因沒有更正,牌照續期申請會被拒絕。

▼4月10日 佐敦華豐大廈發生奪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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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賓館方面,牌照處於2019年曾發現在華豐大廈有無牌賓館,牌照處已作出檢控,並成功定罪,被告被判處監禁兩個月。牌照處自2020年,每年都有按既定機制按投訴作出巡查,未有發現無牌賓館經營。牌照處於本年內作出的巡查亦未有發現無牌賓館經營。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轄下牌照處一向嚴格根據《旅館業條例》(香港法例第349章)(《條例》),審批所有賓館牌照及牌照續期的申請,並作實地視察,確保處所符合《條例》的相關條款,包括樓宇及消防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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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後會盡快派員巡視所有持牌賓館

在牌照生效期間,牌照處亦會進行抽查,確保單位樓宇安全符合要求。此外,牌照處亦要求所有賓館持牌人每年提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確保單位內的消防裝置及設備(例如火警偵測系統、滅火筒等)符合有關消防的法定要求。

牌照處人員會於火警後盡快巡視有關大廈內所有持牌賓館,確保其符合樓宇及消防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