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爭產案|遺囑定立後曾問還有誰要照顧 林建岳指其父說沒有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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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林伯」爭產案續審,林百欣次子林建岳今午(17日)繼續接受三太顧瑞英的女兒林明珠一方的律師盤問,律師指,顧瑞英遭林建岳的母親,即二太余寶珠敵視,因余覺得顧「偷取」了林百欣,更指余曾在林百欣與顧用膳時出現,並把「林伯」帶走。林建岳承認母親不喜三房,但稱以其父性格,應不會讓律師所說的事發生。他又強調沒有參與討論或草擬遺囑,遺囑整理好後他曾往探望父親,並問其父會否有其他人要照顧,其父回答沒有。林建岳又說:「其他人都滿意,我無所謂....最緊要屋企人大家唔好唔開心。」

原告為張定球、周佩華和馮蘊瑤,張原為遺產執行人,他去世後,由周和馮取代成為執行人,答辯方則為顧瑞英及林明珠。原告指,林百欣於2004年12月訂立遺囑時約有29億遺產,遺囑指其次子林建岳可獲逾19億,答辯方則挑戰該遺囑的效力。

林建岳作供時承認其母並不喜歡三房母女。(朱棨新攝)

三房聲稱聯絡林百欣不果

林建岳在接受盤問時承認,其母親余寶珠並不喜歡三房的顧瑞英,其女兒林明珠和兒子林偉鈞。答辯方又引述顧瑞英的口供指,自2004年9月起,未能聯絡林百欣;林明珠的證供則提及,當時想探望父親但不果。

指余曾突然出現把林百欣帶走

顧瑞英的供詞亦講及,她遭余寶珠敵視,因余覺得顧瑞英「偷取」了林百欣。顧和林百欣用膳時,余寶珠曾突然出現,並把林百欣帶走。律師問林建岳,其母親余寶珠是否佔有慾強,林建岳稱他是首次聽到此事,又指按其父親的個性,不會容許此事發生。

遺囑由李寶安處理

林建岳又稱,他沒有參與草擬父親林百欣的遺囑,當時的公司高層李寶安負責處理此事。答辯方指,雖然遺囑有多個草擬版本,但受益人一直是林百欣的二太余寶珠,和其三名兒子,即長子林建名、次子林建岳和養子林建康,答辯方指他們當時在討價還價如何分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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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岳稱已有公司生活得好好

林建岳同意,但指他沒有參與討論,強調:「其他人都滿意,我無所謂,我已經擁有間公司,我生活都好好....最緊要屋企人大家唔好唔開心。」他指如何分配遺產是父親的意願:「我無權去Judge(評定)呢樣。」

指父曾稱沒有人要照顧

他亦提及,於2004年11月底從李寶安手上取到遺囑的最後版本後,帶同該版本探望父親。林建岳當時問父親:「有冇人仲要take care(照顧)?」其父回應沒有。林建岳又問,應如何處理顧瑞英及林明珠名下高發發展有限公司的案件,父親則回應:「唔理,呢個一定照去。」

強調沒有影響過父親

答辯方指,余寶珠當時要確保顧瑞、林明珠和林偉鈞不能探望林百欣,林百欣只可以受余寶珠一房影響。林建岳否認,強調從沒有影響父親,又指顧瑞英是否可見林百欣時說:「佢兩個都在報紙鬧過交(指因名下高發發展有限公司的案件引發的糾紛)。」這非他所能控制。

此外,答辯方引述林明珠的的供詞,指她和林建岳多年前不和,自此兩人便敵視對方。林建岳指當時的事:「唔係好大件事。」又稱他當時不同意林明珠的做法。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AP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