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Big Shop前送貨員訛稱入錯款 騙5人1.7萬元 認罪候判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網購平台「Big Big Shop」的前送貨員涉利用職便取得顧客資料,被解僱後聯絡5名顧客,向他們訛稱有款項錯誤地存入其戶口,要求顧客「還款」,其中一人檢查戶口發現沒有相關款項存入,才揭發騙局,前送貨員被捕後,仍再以類似手法犯案,前後一共騙取逾1.7萬元。他今日(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欺詐及企圖欺詐共7罪,裁判官先為他索取背景報告及戒毒所報告,案件會於本月20日判刑。

被告楊泗華(28歲)承認於2020年9月8日至10月11日,向7名事主稱錯誤把款項存入他們的戶口,騙取其中6人共17398元,及企圖騙取其中1人800元。

被告遭客戶投訴後被解僱

案情指,被告案發前為送貨員,受聘於一間替網購平台「Big Big Shop」送貨的物流公司,但被告遭投訴無故問顧客取款,後來遭公司解僱。

事主曾收疑似銀行交易訊息

被告在被解僱後,向5名顧客訛稱有款項錯誤存入了顧客的戶口,要求顧客「歸還」款項,顧客亦同時收到疑似銀行交易訊息,在未查證下信以為真,其中4人向被告轉帳800元至11500元不等。

一人查看銀行紀錄後揭發事件

其中一名顧客檢查銀行紀錄後,發現沒有相關款項存入,因此沒有付款,並揭發此騙局。被告警誡下承認透過公司系統取得各事主的聯絡方法。

保釋期間再犯案

被告獲警方保釋期間,仍繼續以類似手法犯案,另外兩名事主訛稱誤將款項轉帳入其戶口,要求兩人「還錢」,兩人信以為真,分別向被告轉帳1618元及1080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願意賠償,但望法庭可寬限一個月讓他籌錢,他已知道案件嚴重,在還押期間反省,深感後悔,冀法庭也考慮所涉款項較少,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KTCC190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