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謹申.評非法泥頭山】政府應立下決心 儘早修補規劃漏洞

撰文:涂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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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96年,政府公布城市規劃的白紙草案,並於2000年提出修訂草案。當時政府希望一次過處理新界土地的規劃問題,但因為爭議性大,最後決定以「斬件式」分三個階段修例。…但至今已十多年,政府的第二、三階段仍音訊全無!…如果政府持續放軟手腳執法…日積月累,到了更多貨櫃、泥頭山成為「現有用途」時,政府要面對更大壓力,甚至要用更辣的法例,以致更易造成直接衝突,那就為時已晚!
涂謹申
早前一單天水圍泥頭山事件喚起社會對新界土地違例發展問題的關注。(梁銘康攝)

天水圍泥頭山事件喚起社會對新界土地違例發展問題的關注。早前再有報道指位於大埔香港教育學院側的綠化用地上,大片樹林被開闢成貨倉,更露天擺放大型建築物料,懷疑有人以「先破壞、後發展」方式入侵綠化地帶。

規劃署承認,該處地點並無被納入「發展審批地區圖」內,故規劃署對有關違法行為沒有執法權。而地政總署只能按土地契約條款執法,但該地段大部分為舊批農地,沒有土地用途限制,在農地上傾倒泥頭不違反有關條款,故只能針對土地上的違規建築物執法。

這明顯是一個漏洞,使「發展審批地區」以外的土地容易以「自己的方式」,先破壞、後發展起來!

新界土地規劃問題 20年來懸而未決

位於教院旁的一幅9公頃用地,十多年來疑一直被人違規發展,環團質疑有人「先破壞,後建設」。(李澤彤攝)

早在1996年,政府公布城市規劃的白紙草案,並於 2000 年提出修訂草案。當時政府希望一次過處理新界土地的規劃問題,但因為爭議性大,最後決定以「斬件式」分三個階段修例。第一階段於 2003/2004 年完成,包括賦權規劃監督,可中止「發展審批地區」內的違例發展。當時,曾有環保團體建議法例應擴大涵蓋範圍,把法定圖則上「發展審批地區」以外的地方也包括在內,但政府認為技術上有困難要解決,對人手資源需求龐大,回應會在第三階段的修訂再作探討。但至今已十多年,政府的第二、三階段仍音訊全無!

到了今天,政府當初提出的技術和人手問題,應不再是個問題。現今社會和科技變化了,現時有很多外判可幫忙測量、記錄各地段的資料,而核實現有用途方面,可利用航拍和 GPS 技術拍攝實景圖,遠近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資料圖片)

政府沒有決心 泥頭山只會愈來愈多

現在能否修例,是政府的決心問題。政府現時把地政總署的人手差不多全部抽調去覓地起樓,我不是說不要起樓,但要有平衡:政府只集中覓地,而把其他修例、執法的工作束之高閣,就會令其他人放任破壞。再者,自 2004 年修例以來,政府已獲賦權在「發展審批地區」範圍內執法,執法多多少少會把貨櫃、泥頭等違例問題轉移到其他沒有劃為「發展審批地區」的土地。

如果政府持續放軟手腳執法,又或放慢制訂更多「發展審批地區」圖則,日積月累,到了更多貨櫃、泥頭山成為「現有用途」時,政府要面對更大壓力,甚至要用更辣的法例,以致更易造成直接衝突,那就為時已晚!

為了香港,政府應盡快修訂法例,修補好這漏洞!

土地規劃牽涉不同利益,遇到反對是無可避免,一個不夠強勢的政府會遇到更大困難,但愈怕事、愈不敢做,政府就愈欠公信力。我相信現時唯有寄望下一屆有一個更有公信力的政府,才能擔起餘下階段的修例工作,為香港確立一個公開、公平和符合公共利益的規劃程序,令香港的土地發展有序,既能配合香港發展的社會需要,又能回應保育、持續發展的訴求。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