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學院 只重量不重質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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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日前在立法會交代政府計劃興建全新的公務員培訓學院的選址,卻未能詳細回應議會的問題,難釋公眾疑慮。這所學院為特首林鄭月娥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要對公務員團隊「加強培訓,精益求精」的具體措施。但是基於特首和羅智光此前多次回應立法會和傳媒的提問,均以未有具體資料為由含糊其辭,令人質疑學院的建立是否只是把原有的培訓處擴充,繼續以公務員架構的訓練主任職系擔任主要的培訓導師和課程設計者,「換湯不換藥」,而非像特首主張的效法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Civil Service College, Singapore)的模式,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以提升公務員團隊的專業能力。

蔣麗芸認為新學院要地方大,環境好,最好在離島

關於新學院的選址,日前於立法會引起一陣爭議。羅智光指出為了配合公務員即日返回辦公室上班,政府已決定學院於市區交通方便的地方興建。報告隨即引起自稱參觀過很多公務員培訓設施的蔣麗芸反對,並認為應在地點大、環境好的地方,而離島則是最佳選擇。羅局長的建議亦引發政府「與民爭地」的討論。選址誠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是新學院能否大幅提高公務員的能力。

新加坡模式 港府東施效顰

特首林鄭月娥在去年8月曾強調希望學習新加坡公共行政學院的模式,同年10月政府更誇下海口要把香港的公務員培訓學院打造成「區內首屈一指的公務員學府」。但是,新加坡的學院與港府構思中的學院在本質上始終有所差別。

新加坡的學院雖為法定機構,但設有董事局和獨立管理團隊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營運。董事局中只有部分來自政府的代表,其他董事則來自社會各界。董事局負責決定政策與聘請管理團隊。管理團隊則負責執行日常的行政、人事任命及課程設計與培訓工作。這種方式的好處在於擺脫政府架構中層層審批的冗長程序,適時回應社會所需。

新加坡的學院為了自給自足,除了接受新加坡政府委託培訓當地的公務員外,更會為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政府以至私人公司提供各類的培訓課程。這除了促進各地政府的交流和公私營機構的了解外,亦有助提高課程的質素。

相反,構想中的培訓學院只是公務員事務局轄下或由公務員培訓處負責管理和運作的機構。可以預測為應付學院培訓需要,政府將大幅擴充訓練主任職系。但是,羅智光除了強調新學院能提高培訓「量」外,對課程內容和質素上隻字不提,到底學院日後能否使公務員「擁有高瞻遠矚的視野和不斷創新的精神」,令人懷疑。

新加坡被林鄭視為學習對象

撥款不足一半用於培訓 應善用資源

而且,根據過往經驗,政府根本沒有善用資源,做好培訓。相反,把大部分資源委託本地和海外的坊間培訓機構。羅智光日前向立法會交代培訓處明年申請的1.5億撥款中,只有7,160萬用於培訓相關事務,包括為公務員舉辦課程、顧問服務,及吸引公務員瀏覽「易學網」。其他資源則會用於資助公務員參與局外各種本地和海外課程等目的。至於新學院的成立是否能減低政府對坊間課程的依賴,或更有效運用資源值得質疑。

羅智光只是一再強調新學院的成立有助提高接受培訓公務員的名額。至於新學院的課程內容或管理架構與現在的公務員培訓處有何分別,則未見政府作出具體的交代。羅智光甚至假設學院建成後一些一、兩小時的課程仍須親身出席,而非使用視像會議或網上學習系統等科技在辦公室上課。另一方面,政府花了數年時間和大量資源研發的「易學網」仍停留於鼓勵使用階段,可見官員的思想落後,亦不打算善用已有資源。

公務員事務局轄下的公務員培訓處至今一直是培訓公務員的主要負責機構。有關事務處由一位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統籌,並由一名首席助理秘書長(培訓發展)和一名助理首席訓練主任協助,管理著整個訓練主任職系,整個職系編制共87人,為政府各部門制訂培訓政策,以及支援各局和部門的培訓與發展工作。

自去年上任後,羅智光除了增加公務員編制外,幾乎對其他關於公務員團隊的質疑,以至公務員團體的訴求,均採取消極保守的態度。例如在職系架構檢討的訴求上,僅以問題複雜、需時研究為由,多次拒絕正面回應。新學院是否能「以新為師」甚至超越新加坡成為「首屈一指」,還是「舊酒新瓶」值得憂心。

羅智光上任後,雖然多次探訪不同部門,卻對職系架構檢討的訴求充耳不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