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三十、年初四都要返工 政府應研究增加假期日數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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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年三十在星期一,年初四在星期五,若然這兩天也能放假,打工仔即享一連九天的長假期。可惜,現實是每年17天的公眾假期並不包括年三十和年初四,俗稱「勞工假」的法定假日更只得12天。
對此,社會要求檢討的聲音不絕於耳,政府卻多次拒絕,稱要顧及僱主的營商環境。可是,數百萬打工仔的權益又有誰來關心?

首先,全港約有一半打工仔只放勞工假,而非公眾假期。換言之,在耶穌受難節、耶穌受難節翌日、復活節星期一、佛誕及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這五天,雖然政府機構、銀行等員工放假,他們仍然要上班。

法定假日 公眾假期
元日
農曆年初一
農曆年初二
農曆年初三
清明節
  耶穌受難節
  耶穌受難節翌日
  復活節星期一
勞動節
  佛誕
端午節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國慶日
中秋節翌日
重陽節
冬至或聖誕節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基層僱員往往只放勞工假,不能享有銀行假。(黃偉倫攝)

政府無視勞工訴求

這個問題,勞工界已經投訴多年。例如2016年,職工盟旗下七大工會爭取將假期日數增至17天;同年,議員郭偉强在立法會質詢勞福局,何時將法定假日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勞工界議員陸頌雄亦曾表示,打工仔工作壓力大,將兩種假期劃一非常合情理。

然而,政府對於這個要求可謂無動於衷。羅致光2017年上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後,明言現屆政府未有計劃將勞工假及銀行假劃一。今年1月9日,羅致光在立法會檢討假期政策時,如此說:

任何增加法定假日的建議都必須小心處理。政府在考慮是否增加法定假日的日數時,必須小心評估當中影響及平衡勞資雙方的利益,取得社會廣泛的認同及共識……要求將法定假的日數與公眾假期看齊……非常進取,並且沒有經過我在之前提及的適當及必須的評估及諮詢。

任何政策,固然應該從長計議,建基於科學數據。問題是,當局拒絕檢討假期日數,是否真的有理據基礎?

職工盟、工聯會等多次爭取增加勞工假,與銀行假的17日看齊。(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政府經濟顧問:一天假期成本3.7億

目前,社會最常引用的理據是,每增加一天法定假日,將帶來3.7億港元成本。這個數字,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勞工及福利局也曾引用。但是,這是如何計算出來?

這個數字來自政府經濟顧問。他們曾經推算,若然增加法定假日,將有約98萬人受惠;如果所有僱主均須額外聘用人手應付工作,以2011年的工資水平計算,增加一天假期的成本就是3.7億元,兩天就是7.3億元,增加五天至銀行假的數目,就是18.3億元。

一個非常顯而易見的問題是,這個數字看似很大,但佔全年人工不足2%,加上工資往往佔整體成本不足一半,換言之僱主負擔增加連1%也沒有。

第二個問題是,並非所有企業都會額外聘用人手加班。在部分行業,員工放多幾天假期,工作會在其他上班日子處理。簡單以日薪成本來計算,本來就並不可靠。

第三,政府經濟顧問亦承認,打工仔會在放假的日子外出消費,零售及飲食等行業的生意額因而上升,可抵銷部分法定假日的成本。而目前放勞工假的打工仔,不少正正來自飲食業、零售業等,換言之他們的老闆將可受惠。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曾表示,本屆政府無意修訂法定假日和公眾假期。(資料圖片/洪嘉徽攝)

社會效益非能簡單量化

其實,公眾假期對於經濟的利與弊,並非3.7億的計法那麼簡單。例如,有智利經濟學者指出,打工仔放假可以帶動本土服務業,因此公眾假期有最佳日數,不宜太少亦不能太多,而實際計算時要參考經濟體的產業結構,特別是零售及服務業的成份。[1]又例如,有德國的研究發現,公眾假期有助打工仔善用工餘時間,包括用於與朋友見面等社交活動,從而帶來社會效益,這是衡量公眾假期的成本效益時須注意的。[2]

然而,香港政府卻不知刻意或無意,忽略諸多考慮因素,只拿幾年前經濟顧問提出的3.7億成本作為擋箭牌,拒絕劃一勞工假和銀行假,更遑論全面檢討公眾假期的日數是否可以增加。每逢增加公眾假期,例如1998年設勞動節和佛誕假時,就要取消即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及國慶日翌日假期,以維持總數在17日不變。這樣做的理據何在,只怕未能服眾。現任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不但是經濟與統計本科出身,更有社會福利博士學位,絕對應該一改政府以往作風,全面檢討增加假期的可行性。

再者,2015年,即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之時,當局曾將9月3日訂爲一次過假期,那有否真的對香港經濟帶來負面影響?拿着一個粗疏的成本估算,多次拒絕研究增加公眾假期的可能性,反映的是向商家傾斜的放任自由主義思維,及過分迷信「小政府、大市場」教條。

更重要的是,從政者不能事事金錢掛帥,只計算經濟成本。假期,本是每個人的基本人權,而香港的勞工權益可謂惡名昭彰,包括每周平均工時超過50小時,遠高於全球平均的36小時;打工仔沒有集體談判權,議價能力低等。從整全的角度看香港打工仔的待遇,劃一勞工假和銀行假實為應做之事,研究考慮增加公眾假期,更是政府應有之義。

這一年多以來,林鄭政府已在男士侍產假、強積金對沖等議題上多次向商家讓步。在假期權益上,難道又要再一次犧牲打工仔的權益嗎?

[1] Franco Barrera and Nicola´s Garrido, ‘Public holidays, tourism, and economic growth’, in Tourism Economics 2018, Vol. 24(4) 473–485.
[2] Joachim Merz and Lars Osberg, ‘Keeping in Touch: A Benefit of Public Holidays’, IZA Discussion Papers 2089,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Labor (I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