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苑減音窗無阻噪音擾民 房署須解釋補救
居住問題困擾香港,近年政府矢言盡力覓地建屋,不論房委會還是私人發展商,自知部分住宅大廈選址太近行車路,噪音滋擾居民,因此為住宅窗戶加設減噪音裝置。然而,有居民拒絕好意,寧要通風情願忍受噪音,承受開窗拆窗的違規風險。有人認為,居民既然選擇決定入住那些單位,就不應事後抱怨。然而,居民不滿的是減音窗無效,房委會、環保署等部門需要回應。再者,一般市民挑選單位,價錢、地點是最大考量,為了租金樓價便宜,犧牲了生活質素。再退後一步,政府和私人發展商手持大量土地,理應可以興建環境條件較好的樓宇。政府有閒置地不用,才是新單位擠在馬路邊的本因。
《香港 01》報道,環保署聯同屋宇署及理工大學,研發減音窗和減音露台,聲稱可減低戶外噪音達 12 分貝。不過,有使用減音窗的房委會綠置居景泰苑住戶反映減音窗無效,又阻礙景曬衣物,即使違反房署規則也要拆窗通風。
景泰苑的例子值得詳述。根據 2006 年的環境影響評估及房委會幾年前的宣傳文件,部門早知屋苑貼近太子道東,噪音水平高達 85 分貝,遠超政府規定的 70 分貝道路交通噪音標準。須知道,十多分貝的差別,等於音量相差一倍有多。長期處於 85 分貝的環境,等同身邊不斷有大貨車經過,兩人聽不到對方說話,即使是 70 分貝,也等同一般道路的聲浪,損害聽覺和精神健康。
有見及此,房委會着手研究「創新紓緩噪音方法」,與大學研發出附有通風口的減音窗,保持空氣流通。文件還強調實地測試的減音效果滿意,故在其他新建同類屋邨採用。據悉,除了景泰苑外,至少有五條屋邨和屋苑設置減音窗,涉及逾 1,800 個資助出售單位。此外,有新建公共屋邨則採用固定窗戶或減音露台。
房屋署官員在介紹新方法時,還稱新裝置可以增加單位供應,景泰苑有逾六成的噪音超標單位均可保留。即是說,要不是減音裝置,中低層面向道路的單位根本不能興建,不能居住。
結果,由揀樓到入住,不少景泰苑居民投訴減音窗無效,長期受噪音滋擾,難以入睡。那邊廂,有住戶為了通風、晾曬衣物,縱然屋苑公契訂明不能拆窗,也要照辦。
有人認為,居民不是被迫入住噪音單位,而且房委會在計算樓價時,已計入環境問題,並列在售樓書,居民現時欠缺反對理據。相比起更惡劣的劏房、天台屋,有公屋、居屋居住已經不錯。
無可否認,住屋需要迫在眉睫,政府有責任盡快覓地。再者,在城市生活,單位住屋環境難言完美,即使沒有噪音問題,也有光污染、蚊蟲等問題。不少私樓單位也面對噪音問題,環保署列出部分在吐露港公路旁邊的新樓單位,也配備隔音玻璃、減音窗、減音露台等阻隔車聲。
這種說法可以理解,但居民的不滿仍然有理。首先,房委會、房屋署必須回應減音窗「貨不對辦」,解答為何未能緩減噪音,負了居民期望,並須尋找其他減音辦法。其次,晾曬衣物是不少本地家庭的煩惱,並非每家每戶也有乾衣機,晾衣架也放在不合適地方,這解釋了部分住戶拆窗曬衣,也反映了屋苑缺乏晾衣場所。
選擇單位是否如此自主,實成疑問。公屋戶輪候多年,雖說有三次配屋機會,但每次配屋時間不定,而且不能確保下一次配屋的質素較好,鑑於資訊不對稱,並非所有輪候者也用盡三次配額,即限制了選擇。
就居屋、私樓買家而言,選擇可能會較多,但始終受制於樓價和地點,尤以樓價為主。結果,為了有屋住,就要無奈犧牲健康和生活質素。有說按揭成數和各項「辣招」致使樓價居高不下,局限置業選擇,但倒過來說,撤辣、甚至自由轉讓公屋,只會重掀炒風,普羅市民同樣難有安身之所。
政府過去一連串的規劃失誤,才令港人坐困斗室。一再重申,香港不是缺乏建屋土地,只是政府缺乏決心和魄力,好好規劃閒置土地,開拓真正適宜居住市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