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不能將香港推向暴力境地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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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乃毋庸置疑的事實。暴力非社會樂見,更為多數人不認同,這一點亦毫無疑問。
一方面,社會必須向暴力說「不」,以免情況愈演愈壞;但另一方面,大眾亦須反思,當抗爭運動逐步走向暴力境地,如何才能夠叫停它?誰應該負起責任,解決困局?

7月1日下午,在立法會外的示威者開始按捺不住,以鐵枝、鐵籠車等不停撞向強化玻璃窗。期間,梁耀忠、鄺俊宇等立法會議員試圖阻止,但被其他示威者拉走。但相信是礙於立法會內警力重重,他們撞開玻璃窗後未有進去。及至晚上,隨警察在混亂間全體撤退,在外的示威者即魚貫入內,並迅速進佔一樓議事廳,大肆塗污,寫上政治標語;大樓內多處受到破壞,部分損毀嚴重。

此等行為顯然屬於刑事毀壞,而且涉及使用暴力,為社會所不認同。就此而言,我們須是其是,非其非,並強調暴力行為並不可取,示威者應採取其他方法表達意見。

然而,社會要客觀而公允地評價這次事件,亦不能見樹而不見林。今次事件中有三個現象,特別須要留意。

一、暴力衝擊非一天煉成

第一,暴力衝擊非7月1日才出現,這是6月多場衝突以來的最新一次事件。在6月9日反修例大遊行後,政府發聲明矢言如期二讀《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當晚凌晨示威者即與警方爆發衝突;6月12日,示威者在立法會外衝擊警方防線,雙方互相使用武力,令多人受傷。可見7月1日示威者闖入立法會,是過去衝擊的延續,是一次行動升級。

問題是,這個趨勢我們有及早察覺嗎?相信對社會稍為關心的人,都早已察覺。正如示威者在6月兩度包圍警察總部,與警方劍拔弩張,場面一度緊張。當時社會各界包括「01觀點」已經提出憂慮,擔心民怨如此累積下去,只會爆發真正的肢體衝突。故此,7月1日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一事,或多或少,是社會可以預視的。若然如此,為什麼政府對此危機坐視不理?

眾所周知,示威者是衝着政府而來的,他們的訴求包括正式撤回修例草案、收回「暴動」定性、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等。此等訴求並非無理,多名政府前高官、大律師公會等均支持這些訴求。然而,政府有恃無恐,對這些合理的訴求一直視若無睹,終令示威者按捺不住,採取更粗暴的方式衝擊立法會。

坊間有人揣測,政府或建制派甚至期待示威者採取暴力,失去輿論支持。此等陰謀論若然屬實,情況絕不能接受。因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並不應該任由示威者走向偏激,間接提供土壤令「勇武派」贏得認同。相反,政府應一早積極降溫,與反對者對話,疏導民間的怨氣。甚至在7月1日晚,示威者進佔立法會後,特首林鄭月娥仍然拒絕與泛民主派議員會面,何理之有?

71遊行後,有示威者進入立法會會議廳,並以黑漆噴向香港區徽。(曾梓洋攝)

二、社會有人同情示威者

第二,在衝擊立法會一事後,社會不少意見同情示威者,包括認為他們別無他法,是政府一直不肯對話或讓步。他們亦指出,政府及立法會近年漠視民意,粗暴施政,方為更值得譴責的「暴力」。不論同意與否,這是同情聲音的存在,是不能忽視的事實。

這種現象,異於過去數年的社會運動。以往若有偏激的示威者採用暴力,例如新界東北撥款的反對者衝擊立法會大門,均為社會譴責。然而,今次不少人同情和理解示威者,甚至用各種理由合理化衝擊行為。至此,社會已經響起警號,象徵正一步一步走近暴力境地。這是非常危險的,因為在這種趨勢之下,示威者會否更加常用武力,甚至採取更激進的手段,全屬未知之數。

政府若採取「拖字訣」,等待示威者按耐不住而行動升級,那等同將社會安寧當作賭注,將警方和示威者的安危視如無物,絕非社會之福。

三、倘再惡化後果堪虞

這關乎第三點,就是7月1日的立法會衝擊主要破壞公物和刑事毀壞,而非傷人。當天下午,立法會玻璃窗已被撞開,示威者其實已可闖進去。但一旦如此做,他們即與警方短兵相接,必然會有大規模受傷。相反,示威者等到晚上警方撤退,方進入立法會佔領,過程中沒有傷人,可謂不幸中之大幸。

然而,若爭議持續並發生下一場衝擊,沒有人能料到示威者會否變得更加暴力,包括肢體碰撞甚至流血等。但一個合理的憂慮是,社會正朝這暴力境地一步步邁近,沒有人能否定悲劇發生的可能性。

所以,這次事件固然挑戰了多數人的底線,但社會並不能止於譴責,更須要找出對策。就此,特首林鄭月娥必須負責任,與示威者和年輕人盡快直接對話,化解民怨,消弭社會上日漸偏激和暴力的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