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泰羅尼亞給香港的啟示

撰文:01主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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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加泰羅尼亞地區近日因多名獨派領袖判囚而引發大規模示威。兩年前加泰推動獨立公投,使「自決」議題在本港再泛起漣漪,這次的加泰示威則反過來汲取了香港反修例示威的「be water」策略,不僅把香港的堵塞道路與機場、縱火等行為「搬」過去,還使得暴力場面取代了當地原本如本港一樣以「和理非」著稱的抗爭活動。然而,儘管兩地街頭警民對抗的場面相似,西方輿論與政客對兩者的反應卻截然不同,暴露其雙重標準。
另一方面,加泰獨派領袖遭重判,突顯西班牙不容許地方勢力以民主之名作政治操作,把「自治」變為「自決」,試圖挑戰主權原則,由此反照香港當前示威浪潮,當中一些帶強烈分離主義色彩的口號或標語,也只是鏡花水月。獨派的訴求在歐美得不到支持,也說明當涉及分離運動時,「民主」不是解決問題的萬靈丹。

加泰羅尼亞示威:圖為10月18日,防暴警察站在巴塞羅那的示威現場嚴陣以待。(Reuters)

2017年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發動獨立公投,在統派杯葛下以90%大比數支持脱離西班牙獨立,爾後西班牙憲法法院裁定公投違憲,西班牙政府收回加泰自治權並拘捕了推動公投的12名政界及社運領袖。本月14日,西班牙最高法院判處當中九人監禁9至13年,激起加泰地區大規模示威。

加泰羅尼亞示威與香港示威有着不少相似的地方,但西方社會對兩者卻有着極為不同的反應,不禁令人覺得這些國家口中所講的「民主正義」,不過是方便自己的「政治牌」罷了。西班牙政府打壓加泰的獨立運動,甚至一度收回自治權,但西方各國政府和媒體對於加泰的「民主獨立」訴求基本上三緘其口。

事實上,歐洲向來是個民族大溶爐,不少國家都有多民族構成,面對一定程度的獨立運動,例如法國的布列塔尼、德國的巴伐利亞等等。無論哪個國家都明白,加泰羅尼亞一旦可以藉單方面獨立公投取得獨立,將來很可能「他朝君體也相同」。加泰獨立自然得不到他國支持,而歐盟的立場更明顯地為西班牙中央政府背書。

從香港的角度看,加泰無疑是寶貴的一課。尊重國家主權是國際政治倫理的根本,公然支持他人「獨立」可能被視為侵犯國家主權,各國都小心處理。在當下的國際秩序中,加泰問題絕不可能由加泰單方面搞公投便可解決,至於使得加泰地區對西班牙政府不滿的一些具體中央與地方關係議題——例如加泰人不滿意加泰每年上繳西班牙中央的稅金過度,認為是加泰在補貼全西班牙——務實做法是透過協商尋找解決方法,若搞獨立運動,便走過紅線,最終得不償失。

香港示威者參與遊行時,舉旗聲援加泰羅尼亞。(歐嘉樂攝)

西方對加泰與香港的雙重標準

加泰羅尼亞這一波抗爭運動引人注目的現象是以香港反修例示威的「be water」策略為師,但示威者的激烈抗爭手段也引發當地過往社會運動中罕見的暴力行為。面對暴力示威,西班牙當局採取了相當強硬的態度。加泰自治區主席托拉(Quim Torra)近日促請中央政府談判,西班牙看守首相桑切斯(Pedro Sanchez)卻要求對方先譴責加泰地區的暴力事件,可見西班牙政府對暴力的「零容忍」。其實托拉曾呼籲示威者「停止暴力」,但馬德里方面認為他閃爍其辭,態度不夠堅決,因而不收貨。

西班牙警方以強硬武力對付示威者則再度證明,當發生嚴重騷亂時,警方也會提升武力應對,以求恢復社會秩序。警察執法時當然必須專業,若過程中違規違法,必須追究,以暴制暴更非值得美化的社會治理方式,可是當加泰的警民對抗與香港對比時,也引起一大爭議:從各種現場影像來看,西班牙警方行使的武力不比香港警方低,但西方媒體卻鮮有像報道香港示威一樣不斷監察西班牙警察。

同樣地,近日倫敦爆發了氣候變化示威,倫敦警方於短短8日間便拘捕了1,457人,更在14日宣佈禁止一切與組織「反抗滅絕」相關的示威活動,西方輿論似乎也對此見怪不怪。這不僅引來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抨擊西方媒體與政客「雙重標準」、「害人害己」,在一些西方網上討論區,也有人提出質疑。

西方輿論一面倒標籤香港示威為爭取民主自由的行動,加泰人的抗爭同樣也是為了民主自由,但卻遭到「冷待」,令人彷彿覺得處於平行時空。到底這是否代表了加泰人民的民主自由就比較「廉價」?還是香港的暴力比較「高尚」而可以容忍?當外界如此「厚港薄加」,也難怪中國外交部在回應媒體發問時,指出「所謂民主、人權只不過是西方干涉香港事務的一個道貌岸然的藉口;對待暴力違法活動,只能是一個標準、一種態度」;亦難怪有人反譏美國政客隆重其事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為何又不動議《加泰羅尼亞人權與民主法案》,又或是《倫敦人權與民主法案》。

示威者在巴塞羅那撿起警方施放的催淚彈還擊。(路透社)

「民主」與「自決」之間的鴻溝

加泰羅尼亞示威者自稱「要做第二個香港」,然而對港人來說,這恐怕不是什麼值得自豪的事情,起碼對西班牙政府來說,這個對比中涉及的暴力是其無法容許的。以偏頗立場看待香港示威中暴力行為的西方媒體與政客也該理性想想,漠視暴力會不會最終對西方社會產生反噬?

撇除示威暴力爭議,比較加泰羅尼亞與香港社會問題時,更值得深思的是,如何務實而理性地看待地區自治的空間與界線、選舉民主的意義與限制。無論西班牙中央政府還是加泰羅尼亞政府,都是以民主選舉產生,然而,加泰與馬德里在憲制秩序上的從屬關係,意味兩者擁有的政治權力無法對等,單靠加泰自己的民主無法解決其與中央政府之間的政治矛盾,而當加泰自治政府試圖逾越西班牙憲法所賦予的權力,甚至試圖搬出最古老的民主形式為自己的「自決」訴求張目時,換來的只是博不了外界同情的政治打壓及嚴酷的法律制裁。

其實,兩年前那場獨立公投從一開始就名不正言不順,註定淪為鬧劇。剝開所謂超過九成支持率的外衣,公投在遭受統派杯葛下,投票率只稍高於四成。就此而言,公投結果其實反映獨立並非加泰羅尼亞社會主流訴求。馬德里對公投的強硬反制則清晰表明,加泰獨立一不務實,二不合法,不是西班牙社會的選項。

回到香港,也許有不少人羨慕加泰人起碼可以民主方式選舉自己的行政首長。事實上,在香港落實普選是《基本法》列明的承諾,港人提出相關訴求理所當然。然而,在呼喊口號時,社會也該務實探討如何才能推動政制有效地向前發展。從加泰身上,我們既可以看到「自治」與「自決」的鴻溝,從而認識到「港獨」如何不切實際;同時也應該看到,在爭取普選時,不能無視香港所處的憲制秩序,在談「一國兩制」時,不能對「一國」避重就輕,甚至以對抗心態把香港置於國家利益的對立面。

積極理解「一國兩制」,是踐行高度自治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