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中港「你輸我贏」的思想陷阱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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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發展至今,激進示威者的暴力抗爭似乎走向「常態化」,使得「旺角黑夜」成為最近數個周日的寫照,而政府對於如何化解這個困局,也顯得束手無策。可以說,香港的政局儼然陷入膠着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有不少網絡KOL與公共知識分子正討論,甚至爭辯運動「輸贏」的問題。然而,無論是「黃絲」或是「藍絲」,一旦捲入誰輸誰贏的立場判斷,往往也就陷入將香港與內地及中央政府列作二元對立的思想陷阱——香港要贏,便是中央政府要輸,反之亦然。這種思想陷阱其實騎劫了港人的思考空間,陸港關係絕不該是「你死我活」的對立,香港社會不應也不能在香港想「贏」就一定是中央要「輸」的迷思中作繭自縛。

任何一個視香港為家的人都不會希望看到香港有任何形式的「輸」,可是,香港要「贏」也未必代表中央政府要「輸」。認為兩者必然對立,要麼反映了先入為主的膚淺觀念,要麼就是背後有着煽動中港矛盾的政治圖謀。假如將這種片面想法無限放大並且視為必然,只會讓香港與中央及內地民眾之間陷入無止境的惡鬥,它不單忽視政治現實,強迫香港人與大陸對抗,更限制了對香港社會改革的想像和方向。陸港二元對立,甚至可能比起「攬炒」更令人擔憂。

就修訂《逃犯條例》所引發的這場社會衝突而言,香港希望的「贏」到底是什麼?抗爭者之間的想法不盡相同,但社會最主要共識也可以簡單歸納為維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幾項基本原則。換言之,所謂的香港「輸」,便是失去這些東西。吊詭之處在於,中央政府也屢番強調,香港社會必須維持這些原則,要使「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由是觀之,中央政府與港人之間並非沒有共識,大家都希望以「一國兩制」為依歸去處理陸港關係,然而雙方的理解並不一樣。港人常強調「兩制」,少談「一國」,後者是中央不容衝擊的政治底線,而當「河水不犯井水」異化衍生出中央無法接受的「港獨」思想,中央也明確作出強力遏制。事實上,「港獨」踰越了「一國」的紅線,在現實政治中不可能有任何另類詮釋的空間。

中國政府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實行管治。

撇除「港獨」這個遠遠稱不上香港社會主流的偏激思想,即便存在矛盾,中央政府與港人之間並非毫無接點的兩條平行線,雙方的交匯點在於積極正面地認識「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基本法》賦予香港普選行政長官與立法會的權利,「落實雙普選」因而成為示威者要「贏」這場抗爭的必要元素。然而,心理上想贏是一回事,要迎來普選,更需要的是理性務實看待「怎麼贏」。

其實很多人都知道《基本法》對如何實現普選特首設定了基本的框架,包括要以「循序漸進」原則推進,「最終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要推進普選,不能消極迴避或故意無視這些條文,而是要在此基礎上取得共識,推動政改。反之,當訴求變成了暴力抗爭,只會歧路亡羊。

理性看待「怎麼贏」,不止於正確認識在既有憲制秩序下擁有的權利,還要用正面態度看待香港社會的憲政責任。隨着政改呼聲再度響起,近日有論者指出,爭取雙普選的務實做法是與落實《基本法》第23條綑綁。「23條」多年來都是香港社會的政治敏感詞,在當前如此緊繃的政治氛圍裏再提,也許會讓人覺得是「添煩添亂」,但平情而論,23條爭議延宕不決,不正反映了陸港矛盾的根本所在?

《基本法》第23條立法惹極大爭議,2003年的七一遊行有50萬人上街反對立法。(法新社)

陸港關係絕非勢成水火,而恪守《基本法》的權利和義務,是務實突破現時香港僵局的特效藥。港人希望中央政府對香港事務的處理應該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進行,但港人也不能忘記《基本法》也訂明一些原則是不能挑戰的。「一國」與「港獨」不能兼容,香港人必須排除任何形式,包括「名義上不是,但實際上是」的港獨形式。很多論者試圖「走精面」提出一些變型港獨論,提倡「香港名義上是中國、實則上卻兩者完全切割」的講法,同樣也難言合乎「一國」原則。

必須坦言,港人要「均真」一點,正視有權利必有義務與責任的現實,同時更要明白,以對抗方式無法「贏」得政制改革,只會適得其反。這麼說並非等於「認輸」,我們真的應該想,繼續保持現在動輒威嚇「攬炒」,再者引入外國勢力干預,真的能使中央「屈服」嗎?令人憂慮的是,最近數個月,一些「反中」文宣不但不去積極建議走正道,反而不斷營造陸港之間「我輸你贏」的二元對立。這種香港「不能輸」的論述露骨推銷「亡港感」,用盡方法將香港推向國家整體的對立面,它跟台灣綠營如火如荼經營的「亡國感」(芒果乾)簡直如出一徹,只求賺取政治本錢,而非切實考慮如何推動社會改革。

知名學者沈旭暉周一(28日)於報刊撰文「論持久戰」,呼籲「真香港人」要「抗爭到底」。姑勿論「真香港人」所流露的傲慢與偏見,繼續沈浸於陸港對立是耶非耶,實在值得大家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