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規劃關乎公平正義 政府應優先收回土地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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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圖,包括將區內七幅「綠化地帶」改劃為住宅、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相關地段靠近馬鞍山郊野公園,部分改劃地點與效野公園只有不足15米距離。綠色和平、長春社等環保團體同聲反對,乃意料中事,政府此舉能否贏得社會認同,在於其在規劃用地上是否有所偏袒,予人捨易取難、向既得利益屈服之觀感。

周一(14日)有份馬鞍山郊野公園請願的長春社表示,位於馬鞍山村路的四幅綠化地帶非常貼近郊野公園,當中兩幅擬興建私樓和公營房屋的綠化地帶與郊野公園分別相距不足15米及35米。另外,發展地點亦牽涉在本港較少的成熟林地,部分地盤範圍內亦有多棵被列為「香港稀有及珍貴植物」的黏木等樹木植根。而據規劃署提交予沙田區議會的文件表示,馬鞍山的村路擴闊工程亦可能影響到屬三級歷史建築的馬鞍山選礦場。因此當地居民、區議會及環保團體亦憂慮計劃破壞自然生態,影響歷史文化保育。

根據政府6月時向沙田區議會提交的文件,當時建議改劃七幅「綠化地帶」用作住宅、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預計可提供7,220個公營房屋及私樓單位,容納約2萬人口。在房屋供應不足、樓價高企不下的時候,政府增加住宅用地是可以理解的,但選擇哪一幅土地,以至各種方案之間優次,便反映政府的價值取捨。

政府不是無地可用,只是屢次避而不用,一直對發展商等既得利益者左閃右避。(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棕地農地應先收回

據2019年的《新界棕地使用及作業現況研究》統計,目前新界7,373個有營運的棕地,面積約為1,414公頃,當中更有不少是先佔用政府土地,後要求政府短期租約批出作為停車場、車輛維修場等用途。政府根本不是無地可用,只是屢次避而不用,一直對發展商等既得利益者左閃右避。或許香港「地少人多」、「山多平地少」的構想已深入民心,不少意見以為減少郊野用地是解決本港住屋問題的唯一方法,但事實說明這些論述站不住腳。

郊野環境與住屋問題並非二元對立,關鍵只在於政府是否願意撼動本來的既得利益群體,果斷收回棕地以及發展商閒置農地。郊野公園的天然資源本來屬於每一位香港市民,政府的根本解決方法應是積極撼動發展商既得利益,加快收回發展商囤積的棕地、農地作發展用途。若然政府已充份收回棕地及農地,讓社會看見其並非偏袒既得利益者,率先向普羅大眾共同享用的郊野公園用地開刀,當局屆時若要發展邊陲綠化地帶時,民間的阻力自然也會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