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是一回事 雙重國籍問題是另一回事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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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移居英國的「5+1」方案自周日(1月31日)起接受申請,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則作出反制,同日起不再承認BNO為旅行證件。隨着「5+1」方案啟動,社會上牽起了不少關於雙重國籍的討論,甚至猜測政府會怎樣處理市民申請入籍英國的問題。但嚴格而言,中國反制英國為BNO「充權」是一回事,處理雙重國籍是另一回事,兩件事的性質要區分清楚。透過今次中國政府作出的反制,兩件事情的不同事情更應顯得清晰,社會亦可藉此更了解中央的思考模式。

根據《中英聯合聲明》的英方備忘錄,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的香港居民「可繼續使用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護照」,但他們不被賦予「聯合王國的居留權」。但因應《港區國安法》在去年中實施,英方推出BNO「5+1」入籍方案,被視為改變「不賦予在聯合王國的居留權」的承諾,或至少提供了入籍的途徑。鑑於中方認定實施《港區國安法》是自身事權,是「一國兩制」範圍內的事,它自然不接受英方舉動,因此作出反制是情理之中。

許多人或許會有疑問,中方的反制是否到此為止,抑或進更一步,取消參與「5+1」方案人士的中國公民身份,以及禠奪其香港居民資格。然而從今次反制方案應可見,北京針對的其實並非香港居民,而是英國政府,反制措施旨在表明中方對英方干預香港事務的不滿,同時宣示自身在國際爭議上沒有示弱。

至於「取消中國公民身份」和「禠奪香港居民資格」,其實目前不見得有迫切性要馬上處理。因為根據「5+1」方案,有關人士須於英國先逗留五年,取得居留權後才能再申請入籍。他們其間會否回流(回歸後曾經發生),或者能否順利入籍,一切言之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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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者不應雙重效忠

對於那些有意移民甚至入籍其他國家的香港人,政府沒理由會刻意阻止,因為這是個人選擇,情況就像近日被傳媒炒熱的譚耀宗兒媳般,他們移居澳洲無疑是自由選擇。而任何人如果想來香港發展,也是無任歡迎,畢竟國際大都會需要海納百川。但有關人士是否應該既享有外國國籍賦予的權利,同時繼續享有「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政治權利和民生福利,是一個必須釐清的問題。這個問題對於非從政者或許並不突出,但對從政者而言,如果持有外國國籍,就要做好政治選擇,解決雙重效忠問題,避免一腳踏兩船。

事實上,香港人雙重國籍的問題存在已久,根本與BNO「5+1」方案並無直接關係。即使英國政府沒有這次政策變更,部份港人持有雙重國籍,並因而享有雙重資源和政府福利的問題一直存在。當然,這與香港曾經是英國殖民地有關,政府長久以來對問題「和稀泥」。例如早前政府派1萬元,那些早已移民的香港人,甚至如馬英九般長期不在香港的人,也能因在香港出生而申領。這個問題顯然是需要解決的,對於從政者而言,這更涉及政治效忠,不得不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