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屋危機無了期 地區職能要發揮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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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15日)下午,荃灣圓玄學院對上、芙蓉山觀音巖附近一間鐵皮木屋起火,冒出大量濃煙直沖半天。消防接報到場,出動一喉一煙帽隊灌救,救護車亦在場戒備,幸未接獲傷亡報告,相信事件中並未造成人命傷亡,不過亦再一次敲響香港寮屋問題的警號。

根據地政總署的寮屋管制政策,1982年寮屋登記後,不論在政府土地或私人農地上都不可違規擴建寮屋及搭建新的寮屋。已登記寮屋獲「暫准」存在,但位置、尺寸、建築物料和用途須與1982年寮屋登記的記錄相符,直至因發展計劃、安全或環境理由而清拆,或直至自然流失而被取締。

寮屋監察制度失效 部門職能處事粗疏

根據地政總署的資料顯示,截到2020年為止,全港現時已經登記的寮屋總數大概是三十八萬間,而作為住宅的寮屋數目為83233間。理論上在寮屋管制政策之下,寮屋在香港的存在數量只會愈來愈少,然而事實上,對於並未有作出正式登記的寮屋,就連政府並亦沒有官方數據,因此實際情況其實並未得以充分反映,寮屋數量問題只會比現行數字更為嚴重。

再者,翻查政府記錄可以發現,在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間,隸屬七個寮管處的寮屋管制人員確認有939宗個案違反寮屋管制政策。然而,在該七個寮管處中,只有一個寮管處(即新界東(一)寮管處)就違規的已登記寮屋備存資料,記錄違規情況是如何被發現,顯示出部門辦公準則不一,資訊不流通。更甚者,確認違規的206宗個案有接近九成是由市民投訴或其他政府部門轉介,直白地反映出部門的職能作用成疑。

區議員職能可以填補不足

在香港各區其實都有寮屋區存在,單純只靠七個寮管處其實難以覆蓋整個香港,故此區議員其實可以成為一個協作力量。區議員的其中一個存在目的就是為了更有效地協調政府在地區層面提供服務和設施的工作,所以更應該聯合相關部門相輔相成去解決或緩和寮屋問題。

以2019年美孚九華徑寮屋村收地及清拆事宜為例,時任葵青區區議員張鈞翹曾向葵青區議會社區事務委員會呈交文件,要求在會上討論九華徑新村寮屋居民被逼遷一事,而地政總署亦有作出書面回覆。事件反映出相關問題其實可以通過區議會達成更廣泛的討論及交流。

總括而言,寮屋在香港已經是一個根深柢固的問題,難以在一朝一夕間解決,而往日的經驗就訴說著,通過地區人士、區議員及政府部門通力合作,有能力可以令問題更快妥善處理。諸位宣誓有效的區議員應該秉持一個正確的「做區」心態,不「搞政治」,務實地對社區作出貢獻,在餘下任期繼續發揮職務,協助政府部門做好地區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