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倡議|區議會毋須罷廢但應該革新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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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提出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將檢討地方行政制度,藉此「提升基層治理效能」,但未指明區議會去留問題。而明年開始成立的地區「關愛隊」,也被指可能會分薄區議會原有的資源和職能。

到星期五(10月28日)的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重申政府無意矮化區議會,但強調區議會運作必須符合《基本法》及「愛國者治港」原則,又指會適時交代區議會存續與否或會否出現其他地區組織等問題,而地方行政職能、產生和組成辦法等都屬於檢討範圍之列。

區議會作為《基本法》第97條提及的「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之一,有助當局在制訂政策前先深入地了解各區基層民意,亦可以是訓練治理人才的一個平台。只是礙於近年議會氣氛激進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外部因素影響,加上以往個別當選議員刻意進行政治操作,此一機制才無法順利起出應有的作用。隨着區議員宣誓儀式的引入,加上資格審查機制可以擴展去到區議會上,這些不穩定的因素將會逐步消失,故區議會回復舊貌可期,我們沒有需要將之連根拔起,但要針對一些明顯缺失作出修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將與民青局全面檢討區議會地方行政職能、產生和組成辦法,有關未來是否依然存在、或會否出現其他地區組織,會適時再作交代。(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改革產生辦法 停止選區切割

本港去年通過一系列完善選舉制度的修例法案,隨之產生的下屆立法會在重設選舉委員會界別與調查直選議席比例後,工作效率確實有了相當提高,內部的政治爭拗亦基本絕跡。況且現時區議會本身便有着一定的非直選元素,像是元朗、北區、離島等九個新界分區區議會裏即有27位新界鄉事委員會主席出任當然議員。在這個基礎上,區議會也許可以參照立法會先例擴大間選成份,譬如是透過分區、滅罪和防火委員會成員之間的互選,或者是讓某部分議席跟日後成立的各區「關愛隊」產生聯繫,用以平衡出於純直選途徑的民粹聲音影響。不過,直接委任議席肯定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因為被委任者很可能一開始就跟政府的立場相近,容易削弱區議會求取多元意見的諮詢功用。

除了產生途徑之外,近年不斷切割選區的做法亦需要改善。回歸以前最後一屆的1994年區議會選舉,合計選區數目僅有346個;但到最新一屆的2019年區議會選舉,這個數字已經遞增至452個,升幅超過三成之多。對比同期全港人口升幅大約兩成而已,區議會的選區分割無疑趨於細碎;近年實際分劃操作之中,甚至出現了單一屋苑不同樓宇歸入多個選區的情況。如此做法繼續下去的話,必然導致區政支離破碎;而選區議席數量的過度膨漲,也有機會激化分區議會內的糾紛矛盾。再考慮到本港人口呈現減少趨勢,下屆選舉是時候停止繁複的選區切割,應該暫時凍結劃界或倒過來作出裁汰。

吸收癱瘓經驗 制訂出缺預案

另一方面,今屆區議會有大量議員基於各種原因辭職離開崗位,導致現時席位懸空逾半、不足三成議員在任,使得多個分區議會未能召開大會、運作幾近癱瘓。儘管《區議會條例》第32條及第33條規定,若距離民選議員現屆任期結束尚有四個月以上,那麼選舉管理委員會必須在區議會議席出現空缺時安排舉行補選,然而上屆政府卻公開承認自己沒能力籌辦大規模的補選,並且一直拖延這個問題去到卸任之際,而今屆政府似乎同樣是無意處理。社會縱使可以理解背後有新冠疫情與同期其他選舉活動的影響,但是這絕非代表法律的明文要求,能夠置諸不理這樣長的時間。

現行《區議會條例》與《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下各條規例規定,一般選舉與補選須完全按照相同程序進行。為了避免未來再度發生今屆區議會的惡劣情況,我們不妨考慮引入「替補名單」機制,容許於議席出缺時參照原始選舉結果,由當初次位得票多者直接填補其空缺。換句話說,只有在原始選舉僅有一位參選者自動當選,或者全部參選者都變得無法出任區議員時,才真正有需要舉行完整的區議會補選活動。這種安排相信能夠有效加快填補議席空缺,既能充當防止大量議席懸空拖累區議會無法運作的預案,而且還能節省舉行補選活動所花費的公帑。

恢復審批權力 重新建設區政

處理完了區議會產生、組織及替補的問題後,我們也應該恢復它昔日在地區發揮的功能。港府過去曾先後推行「社區參與計劃」與「地區小型工程計劃」,前者讓區議會審核社區建設活動、地區體育活動、藝術文化節目、綠化活動和義工活動等撥款申請,後者讓區議會可以通過由議員提出不超過5千萬元的小規模工程項目撥款。及至去年10月,當局卻以多數區議會停擺為由收回它們在以上兩個計劃裏的角色,改為由民政事務總署、民政事務處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於參考地區意見後直接提議相關項目。假若日後區議會運作能回到正常狀態,收回這些權力的理由便不再存在,理應將其歸還才對。

最後,特區政府正在積極推進各種長遠計劃,未來其實更需要善用區議會的輔助作用來幫它們打好基礎。最明顯的例子是「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在涉事分區的幾個區議會回復運作後,港府肯定得透過它們收集當區社會及居民意見;那麼與其現時花費資源、時間構思用什麼組織代替區議會,倒不如盡快完善此一既有機制去復原它協助建設區政的能力,從而避免拖慢整個項目進度。又如公共屋邨互助委員會明年初全部解散,新成立的「關愛隊」一時間肯定難以覆蓋所有公屋選區,因此同區區議會屆時應該可以起出補位的作用,避免有關地區居民頓失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