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建屋終有寸進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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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署長周四(5月11日)有條件批准粉嶺高爾夫球場建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開綠燈的同時要求土木工程拓展署盡量保育區內近0.4公頃的林地,及盡量減低對樹木保育、景觀及視覺的影響。 粉嶺高球場建屋一事,總算踏前了一步。

事實上,收回球場建屋的意見早在2012年已經提出,及至2018年土地大辯論期間納為選項之一。林鄭月娥政府在2019年接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建議,決定收回粉嶺高球場32公頃用地以興建公營房屋。政府原本的計劃是在2021年下半年完成環評程序,同時間進行法定規劃程序,以期2023年9月收回土地後盡快展開工程,2029年落成房屋。

但由2019年決定收回土地起計至今四年,現在只是完成了環評程序,不可謂不遲。這不是說環評不重要,但進度是快、是慢也受負責評估、提交資料的行政部門影響。這次土木工程拓展署就因為要再補交資料,而令環評報告的批准用多了八個月時間,而且環保署今次的批准仍附帶了兩項條件,也就是說署方的附加資料仍未完備。

環諮會提出保育分區一內近0.4公頃的林地,以及減少擬建房屋發展對樹木保育、景觀及視覺的影響。(資料圖片)

發展局責無旁貸 行政主導講效率

環評程序之外,規劃程序也是發展進度的關鍵。規劃程序的第一步是由城市規劃委員會公布草圖,給兩個月時間公眾申述意見。在上屆政府任期的最後一天(2022年6月30日),城規會公布粉嶺/上水擴展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當時的城規會主席,也就是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甯漢豪,在新一屆政府升任發展局局長,並表示目標在2023年完成環評及城規程序,有信心一萬二千伙公屋單位如期落成。

城規會收到6791份申述後按程序悉數公開,並再用三星期時間收集了51份意見書。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城規會須「盡快舉行會議」聆聽申述以及意見,並考慮修訂規劃。惟去年10月收集意見後,城規會至今未安排聆訊,反而正打算向特首申請延長規劃期限。

根據《城規條例》,城規會在展示草圖屆滿後九個月內,須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呈交草圖以供核准。以去年8月30日起計九個月,也就是今個月底應向行會提交。惟現在連聆訊會議亦未舉行,當然要申請延遲。而按照《城規條例》,特首可給予最多六個月時間,也就是今年11月底。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2017年至2022年間為城規會主席。(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6791份申述及51份意見書無疑數量龐大,但正因如此,城規會更須提速、提效。尤其是城規會例由發展局常秘出任主席,發展局對於規劃進度實在責無旁貸。不管是法定規劃程序抑或環評程序皆有其價值,本質上不一定拖慢香港的發展步伐,只要政府部門能夠將行政主導的魄力體現在工作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