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素蔚|藏在虐待貓狗背後的「情緒炸彈」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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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林素蔚

近日天氣持續濕悶,但作為一名新手寵物主人,每天回家看到「毛孩」純真的眼神,疲憊總能一掃而空。然而,這份宛如初為人母般的喜悅,卻在翻閱近期一宗宗駭人聽聞的虐待動物新聞時,化為沉痛的嘆息。

近期社會各界對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呼聲四起,不少傳媒及評論均聚焦於大幅提高刑罰。但除了嚴懲,我們是否忽略了防患於未然的心理及教育根源?縱觀本港近年的虐待動物現況,單靠「事後懲處」已遠遠不足以保護這些無聲的生命,我們必須從法律、心理及生命教育多管齊下,建立更全面的動物福利框架。

執法痛點:數字背後的無聲悲歌

數據往往最能反映現實的骨感。近年本港警方及愛護動物協會每年接獲數百宗懷疑虐待動物舉報,但最終能成功檢控並定罪的案件卻往往不成比例。這並非執法人員不盡責,而是現行法例存在搜證困難、舉證門檻過高等先天缺陷。許多案件因為缺乏直接目擊證人或閉路電視片段,加上動物無法為自己發聲,最終只能作罷。

更令人憂慮的是虐待手法的演變。從2024年底至2025年期間,我們看到虐待動物行為出現「網絡化」及「跨境化」趨勢,甚至有群組將虐待過程當作獵奇取樂的籌碼。這些現象在在提醒我們,現行法例已遠遠落後於時代。

化悲憤為行動:促請落實「事前預防」機制

在2025年6月,奧海城公園發生了一宗令人髮指的虐狗事件,引起社會極大公憤。面對這些悲劇,我們不能只停留在網絡上的譴責。當時,我曾就此向環境及生態局及漁護署提交具體倡議,強烈要求政府加快推進修例步伐,並將核心方向由目前的「事後懲處」徹底轉向「事前預防」。

具體而言,我們必須盡快引入「謹慎責任(Duty of Care)」:

1. 擴大保護網: 任何人如未能為其管有的動物提供妥善照顧(如足夠飲食、安全居住環境、醫療等),即使動物尚未受到實質傷害,執法人員亦應有權及早介入並發出改善通知,防患於未然。

2. 杜絕「殘酷審美」: 法例必須明確禁止非醫療需要的殘酷手術,如為迎合人類畸形審美而進行的剪耳、斷尾、割聲帶及去爪等行為。愛應該是接納牠們的自然天性,而非將其視為可隨意切割的玩具。

社工視角:虐待行為背後的「情緒炸彈」與家庭隱患

作為一名註冊社工及家庭治療工作者,每當我看到虐待動物案件時,我看到的除了是弱小生命的無助,更是一個個隨時爆發的「社會情緒炸彈」。前線經驗告訴我們,虐待動物往往不是單一的偶發事件,而是施虐者內心壓力爆煲或情緒失控的警號。

首先,這是「欺凌弱小」的情緒發洩。香港人生活節奏急促,面對巨大壓力,當一個人缺乏健康的情緒出口時,往往會將滿腔怒火發洩在無法反抗的弱小動物身上。這種行為反映出施虐者的情緒管理已經失控。

其次,虐待動物往往是「家庭暴力」的前奏。在許多家暴求助個案中,我們發現施虐者會刻意傷害或威脅傷害家中的寵物,藉此恐嚇伴侶或子女。外國早有研究證實,虐待動物與家暴、虐兒案件息息相關。當一個人能狠心對毫無威脅的小動物下毒手,他對家人動粗的風險亦會大大提高。

因此,打擊虐待動物,從來都不單純是「愛護動物」的道德議題,更是 「及早預防社區及家庭暴力」的重要防線 。

我們必須在機制上引入 「跨部門的通報與支援網絡」 。當警方或漁護署介入虐待動物案件時,若能及時將有暴力傾向的施虐者轉介至社福機構或精神健康服務跟進,我們才能真正「治本」,從根源拔除暴力的種子,防止悲劇在動物與人身上重演。

無論是過往在議會內推動政策,還是現時在地區推展慈善與社福工作,以至近日成為與毛孩朝夕相伴的寵物主人,這些經歷都讓我對「生命」二字有更沉重的體會。毛孩的壽命或許只有十數載,但牠們傾注給人類的卻是一生的忠誠。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大都會,文明的程度不應只體現於高樓大廈,更在於我們如何對待社會中最弱勢、最無力發聲的群體。期望政府能從速交出修例時間表,讓每一隻在香港這片土地上呼吸的動物,都能免於恐懼,得到應有的尊重與保護。

作者林素蔚是註冊社工,家庭治療碩士,慈善機構行政總裁,第七屆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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