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加強長者日間護理服務的三點建議

撰文:01多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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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鄺卓睿

社會福利署高層一再強調政府的安老服務政策是「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並多次強調現任政府對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服務的高度重視。事實上,社會福利署去年12月表示已加強在社區生活的長者的住宿和日間暫託服務。這些措施包括將全港提供長者日間暫託服務的地點從約50間增加至約190間,並將服務名額從約260個增至逾500個。這些措施旨在從政府角度紓緩照顧者的壓力。然而,部分社福署高層認為他們已經做足功課,不明白為何社會上仍然有些聲音選擇繼續質疑社署及社署內部某些大人物的努力。

「百川異源而皆歸於海,百家殊業而皆務於治」。首先,筆者相信社會上絕大多數的聲音與筆者一樣,都希望負責社會福利部門的政府人員能夠真正正視問題,改善現有服務,並提供真誠無比的建議,供政府參考,絕無任何惡意或非分之想。社會福利署高層對於社會上對他們工作的質疑,似乎缺乏理解和應對。質疑並非惡意,而是對於政府應該負責的公共服務的合理期待。如果他們將這些聲音視作挑戰而非建設性的建議,那麼他們需要花更多時間學習如何處理這種情況。同樣地,對於他們自認為已經做足功課和努力的看法,需要重新檢視。做功課和努力不僅僅是指完成一些表面性的工作,更應該是確保政策和措施能夠真正解決問題,滿足社會的需求。

如果社福部門高層對於這些詞彙的意義有所誤解,他們需要重新定義這些詞彙,並將精力集中在解決問題上,而不是自我感覺良好地認為自己已經做得很好了。那些所謂的「同情」只不過是虛偽無恥。如果他們仍然抱持敵視建設性聲音的態度,社會又怎能進步?社會各界又怎敢繼續為政府提建議,講好香港的故事,繼續支持社福事務的推進?難道社署高層喜歡聽那些阿諛奉承的言辭?如果是這樣,社署又憑甚麼大聲地說他們擁有引以為豪的機構理念、使命和價值觀,特別是在「我們價值觀」欄中所描述的五個價值觀(專業精神、以人為本、社區參與、有效溝通,以及精益求精),以及提供有效益和效率的服務?

再者,筆者認為福利署高層對於政府的安老服務政策所謂的「努力」及對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服務的所謂「重視」實在讓人無法苟同。他們不斷強調政策方針,卻忽略了在執行和監管過程中的實際成效。社署高層宣稱加強了在社區生活的長者的住宿和日間暫託服務,但這只是表面文章。將服務地點和名額數字增加只是形式主義,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他們的努力根本是虛偽的,完全無視了長者和照顧者的實際需求。社署高層應該正視問題,勇於承認政策執行不力的事實,而不是一昧自我吹噓。他們應該聆聽社會的聲音,採取實際有效的措施,為長者提供真正有意義和有品質的生活,並減輕那些辛勞地照顧長者的照顧者所面對的壓力和挑戰。

根據社署資料和在2022年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的文件顯示,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提供以中心為本的社區照顧,針對區內60歲或以上的體弱長者(包括患有認知障礙症的長者),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後建議適合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院舍照顧服務的長者提供日間照顧服務、復康運動和社交活動,旨在協助他們保持最佳活動能力,改善生活質素並在熟悉的社區環境中安老。然而,社會福利部門多年來卻只重視數字增加,忽略了服務質素和監管制度的重要性。這導致服務供應遠遠追不上需求,體弱長者無法獲得優質的服務,生活質素無法改善。最終,許多長者在「居家未能安老,到了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時就不斷受氣,終於去到日間護理中心也無法實現當初的理想」。

就此,筆者認為社會福利部門應設立有效的監管機制,以監督日間護理中心和其他暫托服務的運作。這些機制應確保這些機構符合政府制定的標準、規定和服務質量要求,並嚴格處理失職人員和服務單位。具體來說,這些標準、規定和服務質量要求應該是統一、清晰和透明的。它們應該明確規定服務中心的設施、人員編制、膳食安排、與社區的聯繫工作、收費標準和服務內容等方面的最低要求。這樣一來,服務單位、工作人員、長者及其家屬就能清楚了解服務內容,並能夠有效地行使其權利和責任。社署也須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包括定期巡查、抽查檢查、舉報投訴處理等,確保日間護理中心和其他暫托服務機構的運作符合相關標準和規定。其中,社署須定期進行評估和回顧,及時發現問題和不足,並采取措施加以改進。這包括與利益相關者進行溝通和協商,共同解決問題,提高服務質量。至於投訴和舉報機制方面,社署須建立簡單易用的投訴和舉報機制,讓長者及其家屬能夠隨時隨地反映意見和投訴問題。社署轄下的監管單位應及時處理投訴,並采取必要的行動解決問題。

其次,社署須提高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的服務質量,絕不能讓長者受到任何形式的虐待和劣質服務,特別是進食一些難以消化或對健康構成莫大風險的午膳。筆者認為社署可要求或直接為在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的工作人員提供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對長者需求(特別是患有腦退化症的長者)的理解、照顧技巧、溝通技巧、樂齡科技等,以提高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的服務水平和相關人員的專業能力。除此之外,勞工及福利局和社署可要求地區福利辦事處協助進行大規模針對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的人員配備和設備的檢視,並與社會各界合作以提升相關配備和設備,進而推動個性化照顧的落實,確保所有接受日間護理服務的長者獲得最為適切的服務。再加上定期進行的服務評估和改進,筆者相信相關單位能不斷尋找創新的服務模式和方法,以提高服務效率和效果。

最後,政府在推動長者日間護理服務時,應避免僅依賴政府資金,而應開放思維,探討如何利用私營企業的資源。例如,政府可以考慮提供給參與提供長者日間護理服務的私營企業稅收減免,以激勵更多企業參與並提高服務水平。同時,政府應該以更具前瞻性的方式思考,而非只是設立新的計劃或政策。這可能包括透過合作、激勵計劃或創新融資模式來開發長者護理服務,以實現政府的目標和願景,同時不依賴納稅人的撥款。其中,政府可以與私營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共同制定長者日間護理服務的標準和規範,確保服務質量和安全性。獎勵措施方面,除了稅收減免外,政府還可以提供其他獎勵措施,如補貼、貸款優惠等,鼓勵企業參與長者日間護理服務當然,政府在推動私營化過程中需注意風險管理,包括監管不力、服務質量下降、價格上漲等風險,並及時調整政策和措施以應對這些風險。也正因如此,政府更加需要設立有效的監管機制,從而可以更深入地推動長者日間護理服務的私營化或推進公私營合作模式,提高服務水準和滿足長者需求,同時也確保服務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綜上所述,社會福利署高層對政府的安老服務政策所作的努力及對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服務的重視應該受到肯定。然而,他們需要更加理解和尊重社會上對他們工作的質疑,並且針對問題提出實際有效的解決方案。對於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的服務質量提升,社署應該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提高服務質量,並採取措施解決長者和照顧者面臨的問題。此外,政府應大力推動服務私營化。在推行的過程時,政府應該避免僅依賴政府資金,而是開放思維,探討如何利用私營企業的資源,同時要注意風險管理,確保服務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這些措施有助於提高服務質量,滿足長者需求,使長者日間護理服務成為一個具有商業吸引力和可持續發展的領域。

作者鄺卓睿是香港群策匯思常務理事。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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