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踏出正確一步 全面改革不容拖延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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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可謂踏出正確一步。眾所周知,修例工作早已停止,「撤回」只具象徵意義,未必能全面平息民怨。此舉真正意義在於,林鄭展示其願意放下身段,有誠意收拾殘局。就此,林鄭必須明白時間不等人,應雷厲風行展開社會改革化解深層次結構矛盾,並果斷改組管治團隊以配合這項重要任務。與此同時,她亦需要更積極推動社會和解,包括回應主流共識,盡快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修例風波前因後果,使社會各方放下心防,重新上路。

林鄭月娥周三(9月4日)接見政界後發表電視講話,就民間五項訴求逐點回應,並宣布四項行動,分別為:保安局局長在立法會復會後按議事規則動議撤回條例草案;委任前高官余黎青萍及資深大律師林定國加入監警會;本月起與司局長落區聆聽民意;邀請社會領袖、專家及學者研究社會深層次問題。

撤回修例為和解創造空間

林鄭向來被批評為沒有回應市民訴求,是次逐點、正面回應,最少展示其姿態上的改變。就其第一點、即「撤回」草案而言,無疑反映其她誠意打破僵局。當然,「暫緩」與「撤回」只為字眼之別,但過去兩個多月,示威者的其中一個訴求乃政府須宣布「撤回」修例,林鄭此前寧用「壽終正寢」等字眼也不肯順從,予人互擺姿態甚至鬥氣之感。如今,林鄭終於正式宣布「撤回」修例,讓人看見其有善意解決分歧。根據政府消息,林鄭在上周五提出正式撤回修例以求緩和局勢, 翌日全港多地再現激烈衝突,她為免令示威者感到激進手段有用,故按下不表,直至觀察周一及周二民間發起的罷課、罷工行動後,評估民情有所緩和,遂敲定宣布撤回修例,製造契機收拾殘局。

林鄭月娥發表電視講話,正式宣布「撤回」修例。(政府新聞處)

《香港01》一向強調廣大的「和理非」必須挺直腰桿,以合法有序的方式爭取訴求,創造空間阻止社會在暴力的惡性循環中下沉,林鄭審時度勢對此作出積極回應,也許來得有點遲,但對亟需喘氣的香港社會來說,始終是件值得支持的好事。可是,林鄭也必須清晰認識到這只是一個「起點」。毋庸諱言,以當前劍拔弩張的社會氣氛,只憑林鄭提出的四項行動,難以全面平息民怨。事實上,她可以也應該做得更多,包括更積極理解及回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訴求。

毋須迴避獨立調查委員會

林鄭周三重申監警會乃有效機制,委任多兩名成員以求增加公眾認同,並強調毋須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警隊在修例風波的做法。特首關心警隊士氣,可以理解,但獨立委員會如今卻是社會最大公約數,諸如前中大校長沈祖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等社會知名人士紛表支持,究其原因,在於調查並非針對警方,而是徹查風波成因,就警民衝突本身,調查對象也包括示威者的責任。

我們認為獨立調查委員會能為三個月來的衝突找出真相,而且依照法例,委員會的證供不會用作法律訴訟之用。故此,即使警隊抗拒此舉,政府亦不必因而卻步,反而應讓他們明白,改革警隊能為他們重拾公信力,對往後的工作有利無害。

至於林鄭提出的另外兩項「社會向前行的起點」,都是本來就該有的認識,社會想要看到的是政府拿出切實行動,而不是借落區搞「親民騷」,以走過場心態敷衍了事。

據指林鄭將計劃重建舊公屋邨,增加公屋單位供應。(資料圖片)

《香港01》早已明確指出,修例工作或警民衝突,均只為社會問題的表象,政府若不敢觸碰深層次結構問題,香港無法涅槃重生。歸根究柢,社會民怨積聚的根本是政府奉行自由放任經濟模式,造成社會分配不公、貧富懸殊與產業結構失衝等種種結構頑疾。故此,我們建議政府成立「深層次改革委員會」,全面檢視涵蓋經濟、政治、社會治理各領域的社會結構問題,展開一場大刀闊斧的改革。當中住屋等核心問題的癥結早已是人所共知,社會也形成了一些紓解困局的共識,諸如全面收回粉嶺高球場興建公屋等等,政府不能再找藉口拖延。

改組管治團隊推動真正改革

改革走得多遠,視乎管治團隊是否具備相應識見與能力。從問責官員到行政會議,當前管治團隊的整體表現差劣,已難以讓市民相信他們可以承擔如此重任。林鄭如今踏出去舊迎新的第一步,但正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她必須果斷改組管治班子,建立一支真正有實力推動改革的團隊,對於處理修例工作及社會衝突時表現不稱職的人,更應該讓他們問責下台。此舉一來彰顯問責原則,二來讓社會看見政府有心重新出發。

修例風波道破了令人絕望的真相——香港社會千瘡百孔。但正如林鄭月娥早前在閉門會面中所言,「香港未死,也許是重病,但還沒死」。從政者只要仍然在位,就不能得過且過,以為可以蒙混過去。要讓香港能夠「康復」的主觀意願成為客觀現實,政府便必須認清問題所在,並且有決心及魄力展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