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宣外衣包不住暴力破壞的醜陋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反修例示威延燒成暴力衝突以來,「黃藍是政見,黑白是良知」成為抗爭者奪佔道德高地的說辭。這句文宣的感染力令人讚嘆,然而當它淪為肆意攻擊不同政見人士與破壞商舖、機構等行徑的掩護物時,卻暴露其虛偽的一面——當高談闊論「黑白」之時,暴力示威者自身其實沒有辨明黑白。

最近數周,暴力示威者基於偏頗政治立場毀壞商舖的事情持續發生,上周六(2日)下午,新華社香港分社也遭殃,玻璃外牆與大門被打碎,大堂也被縱火,門外噴上「驅逐共匪」字句。面對如此公然挑釁,內地官媒齊聲嚴辭譴責及要求嚴懲,毫不讓人意外。撇除事件的政治色彩,攻擊自己不認同的媒體,是在挑戰言論自由精神,顯然也與香港社會主流價值背道而馳,所以香港記者協會事後發聲明譴責,要求有關人士停止暴力,同時要求警方嚴肅處理。

明目張膽的刑事毀壞罪行必須受嚴厲譴責,至於有人認為破壞新華社香港分社的目的是挑釁中央政府,恐怕是過度解讀,或者說是過度抬舉破壞者。事實上,雖然「攬炒論」反修例運動裏一度甚囂塵上,但如果說最初真的有人相信可以激起解放軍出動,到今天也該「心息」了。新華社香港分社這次受破壞,與其說是「有預謀有組織」,不如視其為激進破壞者散兵遊勇式的發洩情緒。

按一己喜好攻擊商舖、機構,早已成為暴力示威者的例牌動作,並且被包裝成另一個自欺欺人的文宣——「裝修」。雖然鼓吹者振振有詞,但破壞者所為卻是不折不扣的「爛仔行為」——破壞時不需要理由,當被指誤中副車後就矯情「補鑊」,受害者敢怒不敢言變相噤聲.......這些行徑不僅不容於法,也徹底偏離了社會道德常規,卻由似是而非的文宣合理化。

比起英雄 更像是義和團

自「勇武論」於這次示威浪潮大行其道以來,不少文宣將一些偏激暴力示威者塑造成「英雄」,例如將他們代入十九世紀歐洲革命浪潮,把描繪1830年法國七月革命的名畫《自由帶領人民》(Liberty Leading the People)重構成香港版本。一些知識分子更將香港暴力示威者類比作北愛爾蘭武裝分子。我們無法不擔心,一些年輕人正是受到這種虛幻的「英雄感」鼓動而走上街頭。只是,違法胡來的破壞者被稱為「英雄」,不禁令人想起電影《97古惑仔之戰無不勝》中主角陳浩南的經典台詞:「巴閉囉,英雄主義,疊馬!」

暴力騎劫反修例示威運動,早該引起警愓。令人揪心的是,政府遲遲未能審時度勢紓解社會戾氣,使「不割席、不篤灰、不指責」的口號大行其道,非理性思想也在縱容氛圍下滋長。可是,示威者與支持者試圖維護道德高地的同時,一些與香港社會文明規範相悖的低俗幼稚把戲也在上演,例如上月有人於尖沙咀警署外「痾尿」、上周六更有人向警察「丟屎」。他們也許以為此舉可以侮辱警察,但到頭來成為笑柄的卻是自己。

「玩屎玩尿」迄今只是極個別示威者的鬧劇,但這種行為加上被一些示威者挪用的法輪功口號「天滅中共」,編組起來,令人聯想到晚清時期的「義和團」。19世紀至20世紀之交,清朝被西方列強任意欺壓,又在中日甲午戰爭戰敗,部分絕望民眾自知無法與列強憑實力對抗,結果受鼓吹刀槍不入的義和團蠱惑,又以為向洋人潑屎尿便可打敗他們。不少義和團民最初想必是抱着「良好意願」,但脫離理性的迷信沒有幫助到他們,只是令他們成為犧牲品與國際笑話。

示威者塗污尖沙咀警署。

畫虎不成反類犬

民主運動本身無可質疑,但並不等於在爭取過程中可以不擇手段,更不應認為「自由民主」是犯法的免死金牌。《後漢書.馬援傳》中有一個深深值得港人反思的故事。漢代名將馬援寫信訓誡兩名兒子做人之道,舉兩例說龍伯高敦厚,而杜季良豪俠。學習龍伯高,即便學得不好,人尚謹慎勤快,是「刻鵠(天鵝)不成尚類騖(野鴨)」;但學習杜季良,假若學不好,怕只會流於輕薄,是「畫虎不成反類狗」。放到香港當下形勢,暴力示威者的行事,不正日益像是「杜季良」嗎?大家該問,放縱年輕人暴力抗爭,當犯法者鋃鐺入獄,又有誰能救他們?

上周六警方包抄示威者,於修頓球場公廁外拘捕多人,網上有片段聽到旁人大喊「無事(口架)!」說得輕巧,現實是被捕者包括涉嫌作暴力破壞的示威者,一旦入罪,等待他們的只會是牢獄之災。年輕人誤陷英雄陷阱令人歎息,此時社會有識之士該做的不是為這些己所不欲的行為辯解,更不是鼓動他們,而是勸阻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