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特首須掌握限制令的推行節奏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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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肆虐,過去一周本地確診個案急增逾倍,政府上周五(27日)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對飲食業提出多項要求,減少人群聚集,措施陸續於周末生效。然而實施初段出現不少混亂,有食肆無所適從,更有酒吧無視要求如常營業,當中部份原因為政策執行倉促,方針上更是朝令夕改,業界一時未能消化要求、未能及時變陣應對。正如特首林鄭月娥承認,「措施成效決定於市民支持」,政府須更好掌握推行管制措施的節奏,不能反令社會添亂。

特首林鄭月娥於上周五傍晚宣布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 ,當中要求公共娛樂場所,包括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桌球室、保齡球室及溜冰場、戲院及租用處所(如Party Room)須自周六(28日)下午6時半起關閉兩周。另外亦對食肆、酒樓酒吧提出多項要求,如餐廳只能招待一半客人、每枱只能供4人使用、餐枱間須距離1.5米及須為食客量度體溫及提供消毒潔手液等,此類措施於周日(29日)零時起生效,為期14日。

部署混亂難適應

然而,措施實施情況相當混亂。食環署指出,迄周日(29日)署方共巡查3,200多間餐飲業務處所,共作出約280次勸喻提示,主要與為顧客量度體溫、餐桌距離未符規定有關。有食肆指須特地添置紅外線探熱器,惟因市面出現缺貨情況難以為之。另外亦有顧客拒絕配合食肆職員探熱,情況混亂。此外,有報章記者於「限聚令」實施後實訪中環蘇豪區,發現大部分酒店如常營業,不論顧客人數、餐枱距離等均違反限制。

疫情爆發第二波,政府有必要採取嚴厲措施限制人群聚集,但新措施反造成混亂,政府倉促推行實為主因。港府於27日傍晚公布新一輪措施,惟卻須在翌日傍晚後執行,可見受限群體只有一天左右消化、適應有關措施。更甚者,整條《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更於28日晚才正式刊憲,換言之直至在食肆、酒吧等公眾地方正式「限聚」的數小時前,政府新措施的詳細條文才正式面世,業界與市民未能及時應對也不令人意外。

更根本的是,政府針對飲食界的政策朝令夕改,港府於上周一(23日)宣稱將立例「禁酒」,要求全港八千多間持酒牌的酒吧、食肆和會社暫時停售及供應酒類,其後出現社會、特別是業界強烈反響,甚至多名行會成員均齊聲反對,直到周五(27日)港府宣布全新的針對飲食業措施,卻未有包括「禁酒」,林鄭卻解釋當初提出只屬「建議」,事後引起公眾討論亦為好事。然而,政府政策對飲食界部署影響甚深,但一方面「禁酒」與否可待公眾討論,另一方面「限聚」卻須於短時間內立法生效,如此突然的管制絕對教業界措手不及。

特首林鄭月娥周一宣布,將禁止食肆賣酒。(羅君豪攝)

政府須加強《條例》執法

無論如何,目前為疫情會否進一步蔓延的關鍵時刻,政府管制縱使不盡完美,但始終有其必要。社會對立法需要適應期,而警方表示規例實施初期會主要以口頭解釋、勸喻或警告方式,提醒市民配合規例要求,此般從寬處理絕對有助業界漸作適應。然而,政府亦須注意在非常時期,給予業界的寬限時間始終不宜過長,況且《條例》生效的時間亦只有14天,倘若寬鬆處理時間過長,《條例》實與虛設無異,政府必須於未來數天逐漸加緊管制、執法,逐漸收緊市民到食肆、酒吧等場所聚集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