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公務員來稿|延期選舉 並非良策
來稿作者:黃如輝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警奪走逾百條人命,是香港回歸以來最沉重的集體創傷之一。作為在政府工作的公務員,很多同僚與市民一樣,這幾天不斷追看新聞,心裏沉重難以平復。社會亦隨即出現一個爭議:原訂12月7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是否應該延期?
在情緒上,很多人會直覺地覺得「既然全城哀悼,就把選舉押後」,似乎比較「有同理心」。但如果回到制度設計、資源運用和實際效果三個層面冷靜分析,筆者傾向認為:在大幅削減宣傳活動、把額外動員的人手和經費優先調撥到救災和善後的前提下,低調地如期舉行選舉,反而是對制度、對公帑、對災民都較負責任的做法。
延期牽一髮動全身
財政行政代價高昂
首先,是制度和法律的角度。本屆立法會選舉被行政長官指明需於12月7日舉行換屆選舉,法例中雖然有關於延期或終止選舉的具體條款(如《立法會條例》第44條),但啟動門檻極高,通常涉及「騷亂、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的事故」,而單一地區火災是否構成全港延期的法定基礎存疑,強行延期可能引發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的風險。
第二,是人力物力與行政成本。把選舉日期往後推一星期或兩星期,對災民的實質幫助其實非常有限;但對選舉機器和公帑開支的衝擊,卻是實在而巨大的。
選舉運作是一部極其精密的機器,牽涉龐大的物流與法律程序。不少人誤以為延期只是改個日子,殊不知背後涉及數以億計的公帑與行政成本。以2016年立法會選舉為例,當屆曾動員571個投票場地,這些場地若要延後使用,需重新確認可用性並與場地持有人再次協商租借條件,費時費力。今次選舉票站場地早已租定,學校、社區會堂、體育館等都需配合停課、改期或暫停開放。
此外,選舉亦動用大量人力,選舉事務處於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收到約26,000 份選舉人員申請,於2012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則收到約24,500份申請,而2015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則收到約25,000 份申請。近兩次立法會選舉,選舉事務處委任了超過3萬名來自不同政府決策局和部門的公務員在投票日擔任投票站主任、副投票站主任、助理投票站主任、投票站事務員、投票助理員、點票主任、助理點票主任、點票站事務員及點票助理員。
獲委任為投票站主任、副投票站主任及助理投票站主任的人士都是主任級或以上的公務員。大部分都已經完成委任,部分甚至接受了培訓或簡介。一旦決定延期,所有程序基本上要「重做一次」:原定當日值勤的投票站主任和職員,要重新確認是否在新日期仍然可以當值,不少人已安排了家庭事務或外遊計劃,臨時再調配勢必引起連鎖反應,甚至要重新招聘;原已租用的場地,未必能在新日期繼續提供,必須重新物色場地及改動佈局;所有印有日期的法定文件(包括投票通知書、選舉公告、部分選票設計)也要重新印製。這些都不是「按一下鍵盤」的簡單操作,而是實實在在的人力和金錢成本。
近年選舉為提升透明度和服務水平,票站人手其實比2019年以前多,背後代表的是更多公務員和臨時僱員被調配到選務工作。是次立法會換屆選舉是完善選舉制度後最大型的選舉。随着立法會議席數目增加至90席,加上在是次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推行了一系列的改善措施如應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及為有需要的選民另設特別隊伍、選舉事務處汲取了在2021年9月19日進行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的經驗,並採取了一系列改善措施如大幅增設發票柜枱及投票間、針對 2019冠狀病毒病而加強的防疫措施,以及須要在香園圍、羅湖及落馬洲支線 3個邊境管制站設立投票站等因素,選舉工作人員的數目由原先預計的36,000增至39,000名。
此外,所有已印製或製作的選舉物資都將作廢,包括投票通知、選舉公告、參選人簡介、投票站指示牌等,一律須重印。考慮到香港有逾413萬選民,每張選票、每份通知書的製作與運送均有相應成本。根據2025/26年選舉事務處預算, 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籌備和工作申請撥款達12億元,其中單是場地,票站運作交通郵費等等開支高達8億元。可見,選舉非小型項目,其場地租借、設備租賃、交通及物料等都是可觀支出。任何延期都會把這些支出增加至少一倍,加上需要補印所有宣傳材料、公告和票箱,更添數以千萬元的浪費。若延後選舉,除上述重複成本外,還會增加通知期更改、額外租場和廣告宣傳等開支,預期將比原計劃至少多支出數億元。
停止「洗樓」動員
資源應投放在救災
筆者建議政府採取「冷處理」模式如期舉行選舉。所謂冷處理,即取消所有喜慶式、洗腦式的宣傳活動。
為了鼓勵投票,不少部門已經在周日實施「總動員」式安排:原本可以休假的同事,被要求落區派傳單、看守攤位、主持遊戲,甚至「洗樓」。有同事反映,原本的日常工作或家庭安排因此被打亂。這套計劃一旦因為延期而整體向後移,所有已經取消的假期、已經「借」來選務的同事,要再「借」多一次,對前線同事和其家人的影響,只會加倍放大。
然而,在災難當前,這種動員顯得蒼白無力甚至諷刺。市民對投票早已心中有數,無意投票者不會因一張傳單而改變主意。與其強行徵召公務員在街頭作原本職責以外的宣傳,不如將這些龐大的人力資源釋放。讓合適的部門專注於災後支援、心理輔導或調查工作;讓非相關部門的同事休養生息,避免因為無謂的選舉動員而透支,這才是對納稅人負責的「成本效益」。
若我們認真看待今次宏福苑火災,就應該承認:接下來幾個月,政府最緊缺的是第一線救災、安置、心理支援和技術調查的人手與專注力。在這個背景下,把已經投放在宣傳、造勢、活動上的人力物力,適度抽出來,改為支援災民和善後,比「延遲選舉但一切重來」更合理、更符合成本效益。
第三,是選民意願與社會心理的問題。有人擔心,如期舉行選舉會影響投票率,甚至被視為不尊重死難者。但從經驗看,在大型天災、人為襲擊後,如期舉行既定選舉其實頗為常見。
例如美國曾在2012年超級颶風重創東岸之後,如期舉行總統大選,做法不是整體延期,而是針對受災地區加開臨時票站、延長投票時間、容許災民以郵寄或電子方式投票,讓市民在艱難環境下仍能行使選民權利;當時雖曾有延後選舉的呼聲,但美國聯邦法律規定大選日為11月第一個星期二,任何延期都需國會通過,涉及龐大法理與成本代價。最終,紐約延長提前投票,新澤西允許災民網絡投票,選舉如期完成,投票率僅微降約2–3%。此例說明,相較全面推遲,把資源用於立即修復與調整投票流程,既符合法治,也較低成本。
2015年,法國也曾在大型恐襲後,如期舉行區域選舉。當時巴黎發生震驚全球的連環恐怖襲擊(巴塔克蘭劇院等),造成130人死亡。而大區選舉首輪投票定於12月6日,僅在恐襲後三周。當時法國進入「緊急狀態」,全國哀悼,有聲音質疑在如此悲痛和高保安風險下,是否適合搞選舉活動。最終社會普遍接受在哀悼與維持制度運作之間取得平衡,投票如期舉行,如期選舉反而是展現民主社會韌性和回復正常生活的決心。
2011年2月,新西蘭基督城9級強震造成185人死亡,城市重創。當年11月底大選如期舉行。選管會未推遲選舉日,而是額外設立臨時投票站:政府在地震重災區設置19個提前投票站,其中包括3輛流動投票車,並鼓勵災區居民提前投票。基督城中央選區的固定投票站由2008年的45間減少為33間,但透過流動站彌補不足。最終新西蘭全國投票率約74%,基督城區域降幅僅5%內;政府與多黨協調暫停競選大型集會、轉為災區救援優先,使選舉如期舉行既滿足選舉要求,也向受災民眾傳遞「正常化」的信號。
這些例子有一個共通點:政府寧願在方法上靈活變通,也不輕言暫停整套選舉程序。這些案例顯示,在重大危機後,如期舉行選舉往往更能體現社會韌性、維護法治秩序。決策者寧可調整選舉方式、延長投票期限,或在投票站提供特別服務,都不輕言更改選舉日程。花費資源和時間去克服當下選舉運作上的障礙,比花費億元去推遲選舉更有意義。
不為投票率大灑金錢
讓公僕回歸專業服務
對於投票率本身,也需要誠實面對現實。過往選舉經驗顯示,投票意願很少因為「多派幾張傳單、多搞幾個攤位遊戲」而出現戲劇性變化。願意投票的人,早已留意相關資訊;不打算投票的人,很難被臨急臨忙的宣傳「谷」出來,尤其在全城哀痛的氣氛之下,強行造勢不但效果有限,更可能被視為不合時宜。與其如此,不如坦誠承認:在今次災難之後,政府的首要責任,是安置災民、查明真相,而不是為了追求一個漂亮的投票率而繼續大灑金錢和人力做宣傳。
因此,筆者認為,一個較為負責任的折衷方案是:選舉如期舉行,但全面降調處理選舉宣傳與動員。具體來說,政府可以宣佈暫停所有原訂的街站活動、禮品派發、噱頭式宣傳,只保留最基本、依法必須發出的選舉資訊,例如在官網和傳媒刊登公告;投票日當天可以在全港票站安排默哀或設置悼念角落,以示對死難者的尊重;同時,把原本安排在選舉宣傳上的額外人手和經費,有系統地調撥到大埔及其他相關地區,支援清理、安置、心理輔導和專業調查。
這種做法有幾個好處。對制度而言,維持法律原定時間表,避免便宜行事開創「凡遇重大事件便可延期選舉」的先例,有助保持制度的穩定性和預測性。對公帑而言,減少因延期而需重新印刷文件、重新招募和培訓人手、重新租用場地的重複開支,把資源用在災後真正急需的地方。對災民和整體社會而言,選舉機器在背景中平穩運行,社會秩序得以延續;政府的焦點則牢牢放在「如何幫助受災居民恢復生活」上,而非被漫長的改期選務牽着走。
當然,若要令公眾更信服政府的取態,當局日後在交代時,可以主動披露更多具體數據。例如,可以說明今次選舉原本需要動員多少個票站、多少名票站職員和臨時僱員;過去一兩屆選舉的總開支是多少、其中印刷、場地和設備租用各佔多少比例;為配合宣傳而「總動員」的公務員人數有多少、取消或調整了多少宗周末休假。當市民看到延期意味着額外耗用的不是抽象的「幾多億」,而是具體的印刷紙張、實際的場地租金和一個個本來可以用在災後支援的工時,自然更容易理解「如期但降調」背後的理據。
宏福苑火警是一個沉痛的警號,提醒我們在消防、樓宇安全、城市規劃需要深刻反思。這些都是政府必須正面回應的長期功課。但在選舉安排這一題上,筆者相信:在全力救災與維持制度運作之間找出平衡,比在情緒壓力下作出象徵式的改期決定,更能體現一個負責任政府應有的冷靜與克制。
作為一名在體制內工作的公務員,我和很多同事一樣,願意在未來一段時間把更多心力放在支援災民上。如果選舉可以如期舉行,同時釋放出原本用於宣傳和造勢的人手和資源,讓我們真正用在「幫人重建生活」之上,或許正是對這場悲劇中逝去生命的一種最務實、也最具尊重的回應。
死者已矣,生者如斯。讓選舉安靜地完成,讓公務員回歸專業服務市民,這或許是我們對逝者最大的尊重,也是對生者最實際的幫助。
作者筆名黃如輝,是一名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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