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社論|這場集體傷痛 需要集體追責
「我知道大家都對事件感到極度悲痛,我們正經驗這場集體的傷痛。在這個艱難的時刻,我們更需要堅強面對、共渡時艱。」——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仍未完全撲滅,死亡人數也在持續上升,特首李家超昨日(11月27日)再見記者時如是說。這場傷痛,不只屬於一夜之間痛失親人和家園的兩千戶居民,也屬於每一個目睹這場香港史上巨大災難、見證這座城市工程安全底線崩塌的七百多萬市民。既然傷痛深及社會肌理和靈魂良知,我們的療癒就絕對不能是短暫的、敷衍的、表面的,而必須是持續的、徹底的、敢於劍指「建造業界弊端」和「監管體系疏漏」的集體追責。
療癒的第一步,是對生命、對人性的極致尊重與承擔。在火勢被控制後,前線消防和其他救援人員仍在與時間賽跑,我們必須確保搜救與救治工作持續,一個失聯者都不能少。
但更艱難的挑戰隨之而來,對於失去至親的家庭而言,認屍與善後,都是難以承受的情感煉獄。我們必須為這些遇難家庭提供最細膩、最專業、最到位的心理援助與安撫,穩住他們在劇變中瀕臨破碎的情緒,幫扶他們走過這段黑暗至極的道路。
另外,數千災民的臨時棲身安排只是權宜之計,真正的難題在於長遠的重建之路。宏福苑經過數十小時的高溫焚燒,結構恐已受損至必須拆卸的地步。數千名居民或許需要集體搬離,他們業權的處置、安置的細節,以及如何協助他們盡快重置新家,都是政府不能漠視的關鍵問題。我們絕不能讓這場災難的餘波,將他們推入無盡的法律迷宮和生活困境。
然而,所有的人道關懷,都不能取代公義的兌現。這場創傷的徹底療癒,是給予逝者與生者一個不容置疑的交代:工程業界是否存在利益至上的冷酷、充斥貪婪僥倖的心態?監管部門是否出現有權不用、有責不擔的失職?是否形成有法不依、罔顧人命的腐敗?
火勢蔓延之快,超乎所有人的認知與常識。警方和消防的初步調查揭示了令人髮指的細節:宏福苑多座大廈不少窗戶及通風口,竟被極易燃的發泡膠板圍封。發泡膠的易燃性,是任何具備基本專業知識的註冊承建商或工程顧問都不可能不了解的風險。然而,在成本效益的算計面前,這種「輕巧、易裁、便宜」的材料,通常都會成為代替防火物料或鐵板的首選。同樣的邏輯,應用於棚網之上:阻燃網的成本較一般保護網要高得多,為了最大限度節省開支,承建商將人命的安危,當成了成本清單上一個可以刪去的項目。
這赤裸裸地反映了香港建造業內根深蒂固的「利潤至上主義」。這種行為的核心邏輯是,在一個對人命安全問責成本極低的環境中,工程公司將「安全投入」視為可避免的負擔,而將違規後的微小罰款視為可承受的開支。他們刻意選擇最廉價、最便捷的材料和工法,踐踏法律底線,將建築工程視為一場高槓桿的商業賭博,而人命則是最不值錢的籌碼。
廉政公署已介入調查宏福苑的維修工程有否涉及貪污,再次將公眾目光引向香港建造業界向來為人詬病的「圍標」。圍標團體透過壟斷招標、交換價格,將工程價格推至虛高,從而在施工階段創造出巨大的非法利潤空間。當有了圍標所奠定的高額利潤基礎,分判商便更有恃無恐,透過向駐地盤監督人員提供「甜頭」,例如幾千至幾萬元的利是、月餅券、高級餐廳用餐乃至夜總會消遣,從而換取對偷工減料、使用不合規易燃材料的寬鬆監管。
我們目前不能咬定宏福苑必然涉及貪污和「圍標」,但那種蔑視安全規範的行為,一直都在建造業界大行其道,而這種「離譜」絕對離不開政府監管體系的制度性失靈。
以宏福苑為例,儘管屋宇署早於《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明確規定,所有建築物外牆棚網必須具備阻燃特性,並符合相關認可標準;但有市民向勞工處進行查詢時,卻獲回覆稱「棚網只屬防墮物用途」、「毋須做熱工序」、「火災風險相對為低」,更指地盤安全條例沒有涵蓋棚網的阻燃標準。兩個部門的指引不同、說法不一,難免形成巨大的「監管真空」,變相給予業界可以「合法」逃避責任的空間。勞工處昨日向傳媒證實,自2024年7月起,對宏福苑工程進行了16次巡查工作,期間發現有不安全高處工作情況,就此發出6張敦促改善通知書和作出3棕監控,最近一次於11月20日巡查後也再次提醒承建商採取適當防火措施。如今看來,處方多次警告都起不了什麼作用,可見監管威信早已蕩然無存。
這或多或少可以反映,監管部門對於「人命」到底有多重視。當其他考量優於生命安全,就難怪那些甘願用人命去冒險的利益藩籬,在香港一直牢不可破。宏福苑的慘痛教訓,不能只是換來中央的「深切慰問」、特首的「共渡時艱」、媒體的高度關注或市民的慷慨解囊,而是需要政府秉持不可退讓的勇氣和決心,對建造業界的貪婪腐敗進行刮骨療傷,對監管體系的失職失靈進行徹底重塑,才能真正為無辜逝去的生命尋回公義,真正為香港集體的傷痛帶來療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