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搵食車」頻出車禍 反思本港駕駛文化劣根性

撰文:01多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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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在觀塘發生的致命車禍慘劇,司機危險駕駛導致母女無辜的生命犧牲,直接拆散一個完好的家庭,令人憤慨。到1月14日晚再發生一宗灣仔的士衝燈,遭巴士攔腰致兩名乘客死亡的不幸車禍。1月16日早上元朗又有貨車撞死行人。幾宗事件引起大眾對「搵食車」司機駕駛態度的關注。除了司機駕駛因素以外,亦涉及多個複雜問題,基於資訊局限,我們無法對上述問題作出定論,只能留待警方和法庭以鑑證還原事實真相。

來稿作者:街道變革

目前唯一確定的是,香港長期以來一直崇尚高速行駛的駕駛文化,實際上已經對街道上的行人安全構成了真實的威脅,社會必須正視。然而,我們不能排除事故是否是由現場環境影響所致。例如,在觀塘的悲劇中,行車動線的設計是否與肇事貨車的「A柱」有所互動,導致司機存在盲點?彎位行人輔助線有否減弱了雙方的視野?附近的違泊是否遮擋了司機或行人的視線?可是,僅僅考慮事故中司機的駕駛態度和出事位置的設計因素,可能忽略更為根本的問題,恐怕會一葉障目不見泰山。

駕駛文化亟待改善 低車速才能「容錯」

觀塘車禍的已知主要成因,是涉事司機在該路面情況下的車速過高。有網民指不少貨車一向在該轉彎處「劈住過彎」。本港的其他街道亦不難發現「搵食車」貪快高速行駛。不論車種,司機越來越著重自身優先權,習慣搶快爭先恐後,甚至將所有行人、以至其他道路使用者都視為障礙物。這種「搵食大哂」的駕駛文化必然容易引致嚴重車禍。

行人應當遵守交通規則,但我們也不能忽視過高的車速對於導致嚴重傷亡的風險。較為適當的車速可以使司機更容易掌握路面狀況,提供更多的「容錯」空間。隨著車速的增加,駕駛者能夠專注的視野變得更加狹窄,因此需要更長的距離進行反應和剎車,這在車禍發生時將導致更大的衝撞力度。外國研究亦顯示,私家車以時速50公里行駛時,導致行人死亡的機會比時速30公里高達五倍。(註1)私家車50公里的死亡率已經相當高,而貨車的重量則是私家車的數倍至十倍以上,在相同的速度下,其殺傷力更甚。因此,建立時速30公里左右的低速街道環境,能夠有效地防止致命或嚴重的傷害發生。

引導良好行為的街道設計

一般街道的路況比起主要幹道更複雜多變。街道上除了過路需求頻繁,行人亦更容易需要直接橫越馬路,同時也面臨因違泊和上落貨活動而引起的視線遮擋。因此,我們認為在人煙稠密的街道上,特別需要在行人的安全和車輛的需求之間找到平衡,以降低車禍發生的機率和減輕其嚴重程度。

有效的街道設計能引導使用者調整自己的行為。透過設計方法,例如適度收窄行車線和路口彎角、設置更多減速平台,甚至在非幹道(特別是內街)實施時速30或40公里的低速限制,都能夠促使駕駛者在人煙稠密的街道上養成以較低車速行駛的習慣。此舉有助在香港的街道上培養出安全駕駛的文化,促進人車和諧共存。

九龍東商貿區行人安全隱患仍未解決

今次悲劇突顯了九龍東一帶在工業區轉型時,仍有不少行人安全隱患未被解決。儘管過去十年觀塘、新蒲崗和九龍灣都進行了大規模的「行人環境改善可行性研究」,並陸續實施了相應的措施,但這些研究卻忽略了道路安全的內容和願景,對於降低區內車速限制更是避而不談。在商貿區轉型的過程中,貨車對行人安全的影響也缺乏專題探討。就在2021年除夕,新蒲崗商貿區有一私家車失控剷上行人路,造成兩死三傷。報道指出,肇事前車速竟高達81公里。然而兩年過去,新蒲崗的T字路口依然存在過路距離和路口彎角過闊的問題,保留鼓勵汽車高速行駛的街道環境;這樣寬闊的路面也間接助長了違泊情況。這不僅無法實現行人優先的原則,更讓行人處於過路視線盲點的危險境地。

街道變革認為運輸署和起動九龍東辦公室對此責無旁貸。有關部門必須藉此慘劇痛定思痛,盡快全面檢視整個九龍東商貿區的行人安全,引入上述的低速街道設計,才能避免更多無辜嘅生命毀於輪下。

註1:Rosén and Sander (2009) Pedestrian fatality risk as a function of car impact speed, Accident Analysis & Prevention, Volume 41, Issue 3, May 2009, Pages 536-542, https://doi.org/10.1016/j.aap.2009.02.002

街道變革由從事城市規劃、運輸規劃、建築設計及社會創新的成員於2020年創立。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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