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遊行】鳩嗚團友歷清場、殺街、黑夜  見證遍地開花終成真

撰文:廖俊升 曾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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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旺角結束超過1,700日,這些日子旺角經歷萬千變化,佔領人潮退散、旺角騷亂,就連行人專用區也在去年遭「殺街」,唯獨西洋菜南街上的鳩嗚團,每天仍然堅持擺街站。今日反修例運動陣地重返旺角,佔「主場」之利的鳩嗚團固然不會缺席。
攝影:廖俊升

鳩嗚團的元老人物錢寶芬,於下午二時已到達晏架街球場集會。她身穿黃衣、戴著黃色髮夾和雨傘頸鏈,一身都是雨傘運動的象徵裝扮,讓人十分容易在人群中認出她來。「返嚟旺角我都冇乜特別感受,因為我晚晚都落嚟,365日應該都係得30日係冇落旺角。」錢寶芬說。

香港人今午(3日)再度回到旺角遊行。「旺角鳩嗚團」團員錢慧芬戴著雨傘項鏈,踏著鮮黃色平底鞋現身晏架街球場。今天也是旺角鳩嗚團成立第1712日。

在不少集會場合中,錢寶芬都總是一手高舉黃傘,一手嗌咪,或許有人會疑惑,究竟鳩嗚團錢姨姨是何方神聖?「我退咗休十幾年㗎啦,以前我做懲教處。」錢寶芬說,自己雖曾是公務員,但她卻沒有保持所謂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參與社會運動時,也不需要衝破心理關口,甚至曾經在行動中被捕,「2011年人民力量嘅行動,喺政府總部留到12點警察話要清場,我哋又走唔到出去,然後就百幾人畀警察拉咗。」

她做過懲教人員,錢寶芬深明作為一個紀律部隊應該遵從該隊伍的一套守則,因此她對警察現時的行為感到相當不屑。「所有紀律部隊都有守則,懲教以前有監獄守則,第一日返工監獄長已經叫我哋入房訓話。」提起警察最近的行為,她愈說愈激動,「呢幾日馬鞍山包圍警署嗰啲都係街坊嚟,踢拖、短褲,啲警察又唔戴返個證(委任證),搞到𠵱家香港人係全民皆兵,警『賊』就係賊佬個賊。」她補充,現時抗爭者與警察衝突,其實並非針對警察個人,而是針對其服從的政權,「有啲警察以為抗爭者針對佢個人,但其實係針對佢件制服,衝擊佢其實係衝擊佢背後嘅極權政府。」

鳩嗚團的元老人物錢寶芬,於下午二時已到達晏架街球場集會。她身穿黃衣、戴著黃色髮夾和雨傘頸鏈,一身都是雨傘運動的象徵裝扮。

為旺角鳩嗚團開第一把黃傘
2014年警方清場,佔旺成員被捕,有市民不憤警方濫用武力留守西洋菜街。當時,空氣彌漫着憤怒與無力感,示威者混在遊客群中找不到同伴。錢寶芬打開自己的黃色雨傘,示意仍有人未放棄,「結果有個師奶行埋嚟話搵咗我哋好耐」。自此,「鳩嗚」於她,成了一種召喚同伴的堅持。

然而,在龍蛇混雜的旺角堅持了1,700多日,自然無法全身而退。當年,示威者屢屢被不明人士與警方攻擊。錢寶芬有同伴被清場者傷頸,至今不時受傷患困擾。而她本人則曾被警方拖離現場時弄傷腰部。今天,市民面對從警察與白衣暴徒而來的威嚇,旺角鳩嗚團早於五年前便嘗過,但他們卻堅持了五年。

錢慧芬高舉黃色標語,「唔駛咁早走,唔好咁前走,警察發癲之前,就要走。」

五年來,旺角鳩嗚團見證多個歷史時刻。從旺角初一騷亂、菜街行人專用區終結,再到7月7日旺角黑夜,旺角鳩嗚團始終如幽靈般鎮守菜街。「十號風號都照嚟」,錢寶芬指,鳩嗚團團友來自五湖四海,當中有不少油尖旺街坊。因此,即使八、九、十號風號仍會冒風雨「開檔」。錢寶芬笑言,自己並非住在旺角,面對颱風總會無法回到旺角,「一年365日應該都有30日冇出」。

團友付出了時間與健康,在不少人的誤解中渡過了漫長的1,712日。被問到值得與否,錢寶芬認為只是有人付出多少的問題。「你付出多啲,其他人咪可以付出少啲」。在她眼中,投身社會運動是理所當然,「面對極權,冇話值唔值得」。

「鳩嗚」是普通中的「購物」,也是粵語中的「亂叫」。早於2014年佔領旺角期間,有市民響應時任特首梁振英呼籲港人消費。旺角鳩嗚團應運而生。

身體力行逾千日,只為一個信念--「我要真普選」。錢寶芬說這班鳩嗚團是「四五行動」,即「好多時候都係4、5個人」。他們是如何堅持下去的?錢寶芬說,鳩嗚已經是她生活的一部分,「我哋已經將抗爭融入咗生活當中。其實圍爐取暖都係好嘅,圍爐咪圍爐,互相激勵。」

反修例抗爭活動每周都在不同地區遍地開花,訴求也由初初的「撤回修例」,擴大至「五大訴求」,當中包括落實雙普選。香港人親自證明,五年前雨傘運動中所說的「We will be back」並非一句空言,「最初鳩嗚團嘅想法都係想遍地開花,覺得應該去十八區。𠵱家大家都已經有抗爭精神,喺不同區遍地開花。」錢寶芬說。惟功未成,身不可退,即使港人漸見「全民皆兵」意志,錢寶芬仍然道,香港一天未落實「真普選」,一天也會有鳩嗚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