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足22年|旺角行人天橋加緊趕工 冀明年第二季前落成

撰文:曾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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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起進行規劃,至今仍在動工的旺角道行人天橋系統工程,政府部門在今日油尖旺區議會交代進度,指完成橋面結構工程後,馬不停蹄進行橋頂鋼結構及行人扶手梯安裝工程,按目前進度可如期於明年第一季末或第二季初完工,有區議員指經再三追查工程進度後,政府才如此着緊,強調必須追究工程拖延多年的責任誰屬,擬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根據最新一份油尖旺區議會交通及運輸事務委員會會議文件顯示,現時旺角行人天橋的整體橋面結構工程已於9月完成。現正進行橫跨彌敦道天橋橋頂的鋼結構安裝工程,預計有關安裝工程將於12月完成。而兩旁行人扶手電梯的加設安裝工程則在11月初開始。按進度天橋最新預計完工日期為在明年第一季末或第二季初落成。

根據政府在1998年的新聞公報預計工程會在該年底展開,需時僅約24個月(即2000年年底)便會完成。惟工程在公布過後的22年後仍未完成。(資料圖片/蔡正邦攝)

油尖旺區區議員林兆彬表示,在上星期的交通及運輸事務委員會中,再次討論旺角行人天橋進度。以他觀察所見,目前工程進度正按步就班,期望工程真正有完工日期。他又提到對工程一拖再拖感到不滿,認為政府在此事上責無旁貸,批評政府監管發展商興建天橋不力,有需要追究責任。

他早前曾在會中質問相關部門在發展商拖工程會否有沒有任何罰則,惟當時部門代表僅回答:「發展商在工程延誤過程中,須申請延長『 挖掘許可証 』的有效期,並須繳交延期費用」。然而當時政府代表亦未能回答發展商多年來繳交延期費用的總金額。

林兆彬認為,現時沒有明確的罰則下,發展商可以無限期拖延,擔憂日後有同類工程,發展商可以同一理由無限延後,他為此會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追溯責任。

林兆彬認為政府在此事上責無旁貸。他直指政府監管發展商建天橋不力,致工程被一拖再拖。(資料圖片/曾鳳婷攝)

翻查資料,政府早於1998年5月1日的新聞公報中,已計劃在旺角道與洗衣街興建新的行人天橋系統,包括在沿旺角道興建一條有蓋的行人天橋,淨闊度約8.5米,橫跨彌敦道至洗衣街;及在沿洗衣街興建一條有蓋的行人天橋,淨闊度約5.5米,由旺角道至弼街的行人天橋。天橋會設有樓梯、自動電梯及升降機,供行人使用。當中更指出當時政府預計工程會在該年底展開,需時僅約24個月(即2000年年底)便會完成。惟工程在公布過後的22年後仍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