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兒童節|疫下場所全關無處「放電」影響身心 兒童有冤無路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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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是國際兒童節,又稱保護兒童國際日。若然兒童權利未能保障兒童,這個節日又有何意義?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享有不同權利,當中包括生存權、受保護權、發展權及參與權,而香港早於1994年成為其中一個締約地區。兒童處於身心尚在發展的階段,需要在成年人保護下成長。然而多年以來,兒童權利在香港甚少被討論。甚至在疫情期間,政府實行種種防疫、限聚措施,直接對兒童身、心、社交發展造成影響。縱使兒童有意見,卻是有苦無路訴,社會完全欠缺兒童表達聲音的渠道。
撰文: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

保護兒童精神和心理健康 防疫措施加入兒童角度

疫情期間,政府關注兒童的生理健康,考慮到兒童免疫系統較弱,因而推行網上課堂、關閉遊樂康體設施等隔離措施。政府於保障兒童身體健康的同時,卻忽略了兒童的心理及精神健康需要。

基層街坊阿花(化名)獨力照顧兩名就讀小學的子女,目前居住於大角咀劏房,生活環境狹窄。昔日在沒有疫情影響下,大多會於飯前或飯後帶小朋友到遊樂場打羽毛球,亦會在小朋友課後帶他們到圖書館學習。然而在疫情下,阿花和兩名小朋友再也無處可以喘息,小朋友熱切希冀可以外出,即使阿花已再三說明因實施防疫措施的關係,導致日常能夠前往的場所已關閉,三母子日夜相對亦難免加劇爭吵,到了近日終於重開相關場所,家庭關係才得以緩和。

為了防疫,政府完全關閉兒童活動的處所,包括校園、圖書館和遊樂場等,導致兒童喪失遊樂和日常與同輩交流的空間。特別對於居於劏房,且有過度活躍症的兒童而言,長期留在家中,絕對是精神上的煎熬。為保護兒童的精神健康和社交需要,政府應考慮以其他方式維持開放相關處所,如施行人流管制措施。此外,政府應投放資源讓社會服務機構提供更多的兒童活動,並在疫情下,以小班形式進行,讓兒童的社交需要得以滿足之餘,也顧及防疫需要。如遇到有情緒困擾的學生,老師和社工都需要提供即時的介入和跟進。

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曾開記招講述基層兒童生活狀況。(受訪者提供圖片)

重視兒童參與權 增加兒童參與社會事務渠道

聯席於今年度4月進行一個有關「疫情下兒童權利的實踐狀況」調查,受訪者為0至18歲兒童,調查成功收回519份問卷,當中發現有接近九成(88.6%)的兒童「認為自己有權為自己的狀況表達意見」,而接近六成(55.9%)的兒童認為「現時沒有有效的渠道向政府表達意見」。這反映兒童不但期望自己的意見能被聆聽與接納,更期望社會有有效的渠道向政府表達意見。

基層學童阿健(化名)就讀中四,認為兒童也有參與權表達意見,成人未必能理解兒童的需要,而現時可以表達意見的地方只有民間團體、區議員或是用電郵的方式表達。本聯席過往亦有舉辦不同的活動,期望兒童能參與於地區事務,創造渠道讓他們發表意見,實踐兒童權利中的參與權。

兒童有意願參與社會事務,卻苦無途徑。聯席促請政府增加兒童表達意見的有效渠道,讓兒童充份參與政策的制定,尤其是疫情下各項與兒童相關的措施安排。政府可在各級的議政層面,如各地區民政事務處、社會福利署、教育局或其他福利機構等,建立恆常機制邀請兒童參與討論及制訂與他們相關的政策。而兒童事務委員會,更必須有恆常機制,促進兒童的議政角色,向政府反映政策建議。

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期望政府制定全面政策,關懷處於弱勢的兒童。(受訪者提供圖片)

建立兒童發展需要指標 促進兒童平等發展為原則

按2018年統計處及2018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的資料顯示,兒童貧窮比率高達23.1%及23.3%。即使在政策介入後,兒童貧窮率依然高企在16.8%。兒童在疫情下需要網上學習,更反映了數碼鴻溝和數碼貧富懸殊的情況,影響基層兒童向上流動的機會。

有見及此,聯席建議政府要建立一系列的兒童發展需要指標,從兒童發展需要的角度出發,促進兒童的平等發展權利,作為所有政策制定的依據和基礎。社會發展指標系統的好處,是可以記錄及追蹤社會發展的進程,評估整體社會和經濟的需要,作為政策擬定之引導與參考,並可使社會大眾關注相關領域或社群的發展情況。

制定全面支援貧窮兒童福利政策 解決多重弱勢處境

政府必須制訂一套全面支援基層兒童需要的措施,在「參與權」、「發展權」和「受保護權」這三方面,保障所有基層兒童的福祉。在資源分配機制上,政府需設立時間表降低兒童貧窮率,如十年後將兒童貧窮率下降至10%。

現時兒童發展基金的扶貧成效成疑,計劃名額不足,資助使用期受限於三年,未能長遠支援兒童的發展需要。聯席建議參考外國例子,如新加坡、英國及加拿大,為所有兒童設立社會保險戶口。政府為每名出生的兒童開戶並提供一致的資助額,同時需因應低收入家庭的情況提供額外資助,如按照家庭月入中位數的差距,為兒童供款不同級別的金額。供款可用協助處理步兒童的學習和發展需要。待兒童滿18歲時,可從戶口領取款項用於任何用途。而這計劃需要進行可行性及持續性的研究。

保護兒童不應淪爲口號,我們每個人都應尊重兒童需要及一同重視兒童權利,讓兒童健康成長,陪伴兒童面對每個成長階段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