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產盲人杖出口海外 卻遇廠廈拆遷 失明東主:唔好放棄香港工業

撰文:莫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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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公布擬清拆轄下四幢工廠大廈以興建公營房屋,四廠之中唯一一間本港盲人器材製造公司,9年前租用火炭廠廈一個500呎單位至今,負責人以視障人士身份親身體驗及改良用品,其設計的盲人杖成功出口至加、日、馬、泰、中等地,現時擔心適應及無障礙設施等問題,無合適位置搬遷,批評政府不應將興建公屋與保留廠廈造成對立矛盾,懇求有關部門「唔好放棄我哋,邊個地方嘅政府會覺得工業唔重要?」

失明東主回歸前任職公務員

現年75歲的黎先生是一名視障人士,出入須使用盲人杖,他早年投考公務員體系,先後在社會福利署及政府新聞處擔任電話接線員多年,其後發現盲人專用器材質素欠佳,1988年成立公司着手研究及改良,至九十年代中期提早退休,專心設計產品,他當年透過外國進口的四節折疊式盲人手杖中進行反覆鑽研後,設計出更輕巧及容易收藏的六節折疊式盲人手杖,在本地製造生產,成為第一代港產盲人杖產品,全盛期單是一張訂單便可達2,000至3,000支。

他3至4年前再鑽研外國引入的新式天線伸縮式盲人手杖,改良握手柄、手杖底端接地膠及伸縮接合膠邊等部位,加入耐用性組件,造成一支手柄不沾塵、伸縮穩定性高、耐磨耐蝕的第二代港產盲人杖,引進內地廠房大量生產,再由他在港進行品質檢驗,吸引國外失明人士團體訂購,從本港出口至加拿大、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及上海等地,亦獲多個本地視障人士關注組織使用。

鑽研改良成港產盲人手杖

黎先生形容,一支改良版的港產盲人杖,價錢介乎150至200多元不等,雖較同類手杖略貴,但每一步製造工序,包括模具製作、品質驗證、改良組件設計等階段,均由他親自調較、檢驗及試用,確保貨物對辦後才正式發貨至外地,「始終我係失明人士,我試過就知有冇問題,唔同其他盲人器材公司只係負責製造,唔會知道嗰些微差別喺邊度,連訂平貨的供應商,如果係個人使用,都係用返我嘅產品。」

然而盲人手杖或其他相關產品屬於較耐用消耗品,訂單沒有特定周期,有時可一口氣接下數張逾千個訂單,有時可能一個月沒有一張訂單,故此租金成為其中一個主要開支負擔,他9年前因火炭私人工廈租用單位加租至7,000元,他透過暗標競投,9年前以月租1.24萬多元投得火炭穗輝工廠大廈一個面積大約500平方呎的相連單位,完成3年合約後再按正常租金水平4,000多元續約6年,原定今年9月完約後再行續約,但5月獲管理處告知廠廈即將不遲於明年底清空拆遷,屆時可以現租金水平簽訂一份「暫租准許證」 協議書,直至頒佈正式通知期為止。

前路未明,黎先生只希望政府高抬貴手,保留在現有廠廈不遷不拆。(莫家文攝)

擔憂無法落戶其他地點繼續經營

他擔心,每次適應一個新地方需要數個月時間,即使廠廈只有他一名視障租戶,房委會亦按政府建築物準則在整幢廠廈安裝無障礙設施,包括在每部升降機通道、租用單位門口及梯級上落位鋪上特殊質料的浮凸地板,但私人廠廈因成本問題從不跟從,「即使你自己裝喺租用單位門口,有咩漏水地陷問題就話係你造成,反過來追究你嘅責任,或者直接唔肯租畀你。」而政府提供安置的葵青晉昇工廠大廈及屯門開泰工廠大廈的40個可供競投單位,因地理位置不便,截止前他未有登記競投,擔心最終無法落戶至其他地點,「唔係你唔想租,而係冇地方畀你租到。」

對於有外界意見指廠廈租戶不肯遷出,變相無法提升公屋供應量,黎先生強調絕對支持政府興建公屋,但前提是「政府為人民提供房屋服務,我哋都需要另一類型嘅工業服務,試問有邊個地方嘅政府唔重視工業?」他促請政府「高抬貴手,唔好放棄我哋,一話起屋就向我哋落手。」

協助黎伯的火炭穗輝工廠大廈關注組代表Fanny批評,政府故意將興建公屋與保留廠廈製造出社會對立矛盾,形容與以往提倡的安居樂業截然不同,直指要求四廠合共2,088租戶只能選擇遷出,或以暗標競投40個廠廈單位的做法不近人情,要求重新檢視有關安置廠戶政策,讓本土工業能夠得以保留下來。